热爱生命的读后感(优秀8篇)

时间:2023-10-16 作者:纸韵热爱生命的读后感(优秀8篇)

人们的理想可以是个人的、家庭的,也可以是社会的、国家的。写理想总结时,应该注重语言的精练和用词的准确,同时注意排版和格式的规范,让文章整体呈现出一种优美和舒适的阅读体验。以下是一些关于理想实现的心路历程,可以让我们更深入地理解和感悟。

热爱生命的读后感篇一

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讲的就是一个生命的故事。作品中体现出的强烈的大自然气息,大胆和冒险的浪漫精神,还有人“要活下去”的坚强意志深深地吸引着我,使人读来冲动不已: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狠心的抛弃了,他单独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冬天逼近了,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已经没有一点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伤,鞋子破了,脚在流血。他只能歪倾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着。

是啊,生命是多么的神圣,多么的名贵。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有人慨叹生不逢时、人生如梦,有人抱怨活着真没意思,更有人说人生就是痛楚和无聊,甚至有人因为那么一点点的小挫折就屈服。自我放弃,一生都凑数其间。

《热爱生命》的故事虽然短小,但却深刻地讲述了一个人对生命的热爱、渴望。主要讲的是一个赌博的人在去淘金的路上,经历了千心万苦,在存亡间徘徊不定,那么长时间,他一直靠着一个意念慢慢地前进,哪个意念就是:我不能死,我要活下去。

生命就像蜡烛人,大概不能确定自己生命的蜡烛会烧多长。但谁都可以决定自己是否拥有热爱生命的权利。如果一只蜡烛在燃烧到一半快要熄灭时,你可以选择随缘,也可以经过种种措施,让它连续烧下去。有这样一个故事,一对夫妇住在山沟沟里,他们已经穷得不能再穷了,有一顿没一顿的,即使这一顿也只是泡饭加白糖;平常能不穿鞋就不穿鞋,大部分时间都是打赤脚。他们家的衣裳几乎是用一块块补丁缝起来的。但他们从未放弃希望。

热爱生命的读后感篇二

《热爱生命》这本书的作者是杰克・伦敦,文中的人物拼命与自然较量,表现出野性和人性的角逐;同时,危难之中,将生命放置第一位,热爱自己的生命和他人的生命。比起他们,我感到万分惭愧。

没错,蚂蚁是一个热爱生命的使者,临危不乱,危难之中还想着帮助别人,但是我们人类,最有智慧的人,却不如他们,真是惭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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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爱生命的读后感篇三

《热爱生命》这本小说,故事虽短,但是其中折射的法律真理却甚是宝贵。故事中犯下最大错误的莫过于邓宁了。他将原本和谐的合作关系打破,早早做出预谋(很明显他那一天早上是故意迟到的,既是为了准备杀人凶器,也是为了在大家最不设防的时候出手,从而一次性达到他的目的。),他犯了故意杀人罪,无论是从哪个维度出发,他被判处死刑都是应该的。

每个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就像习总书记说的一句话“人生的扣子,从一开始就要扣好”,是的,人生不能重来,虽然邓宁在最后承认了自己所犯的错误,他想拿多一点钱回家,想让他的母亲安享晚年,所以他想出了这个时效性强但是卑劣无比的方法。其实通往罗马的路有无数条,他可以暂时不用回家那么快,留下来继续淘金,也可以就此结束淘金之旅,寻找另外的生财之道。但他偏偏选了一条最不人性的道路。

这不免让我想起以前看到的一个故事,是这样的,女孩的母亲去世了,在葬礼上她看到了一位让她一见钟情的男生,但她当时没有问他拿到联系方式。她日思夜想,甚至为此茶饭不思。后来她亲手杀死了她的妹妹,竟是为了能在妹妹的葬礼上再见那位男生一面。故事中的女生与邓宁在做法上有重合之处,都为了实现自己的目的采用了最不应该采用的手段。原因是什么?他们心底里并没有对法律、对生命的敬畏之情。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这样的例子其实并不少。在这个浮躁的现代社会,大家都想用最快的方法赚取最大的利益。林达曾说:“刺破平静水面的锐利冰锋,它也许只露出一角。”《热爱生命》中暴露出来最大的社会问题就是人对于金钱的欲望。试想一下,假如人人都像故事中的邓宁一样为了满足自己对金钱的渴望不择手段,那这个社会会变成什么样子?我实在是难以想象。有问题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没有寻求办法去解决问题。

在国王或皇帝的眼里,法律就是强者的意志,即统治者的意志;在法官眼里,法律就是法院的判决书;在读者眼里,法律就是一本本法典……从法律的词源看,“法”代表公平、正义,“律”代表戒律、典籍,在汉语词典中,法律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具有规范性、强制性和普遍性行为规范。

人们用最规范、最严谨的文字来制订法律,恰恰说明了法律对于一个人、一个家庭、一个国家甚至全球的重要性。守法是流动在我们血液中的生活习惯,如同每天要刷牙、洗脸一样。因此,守法是我们生活的一种需要。作为一个社会人,我们应该学习的是伊迪茨身上那种守法的传统,而不是像邓宁一样,目中无法,心灵像一座孤岛,漂离在外,终归只能自食其果,无法实现人生价值。

热爱生命的读后感篇四

本文讲的是一个淘金者在荒原上迷了路,最终顽强的活下来的故事。

读完这篇文章,我突然对这个淘金者肃然起敬,我读出了人的伟大。淘金者能从奄奄一息到活下来,并且周围是一片荒原,还有一只病狼。面对如此艰难的环境。这位淘金者如果不是靠着自身顽强的意志和求生的本能,那么在双膝上的裤子磨破之后,在那只病狼的穷追不舍之后,在双膝上的肉都磨烂之后,这位淘金者恐怕早就成了那只病狼的口中之食,腹中之餐。

本文赞颂了人的伟大,从这位淘金者身上,我们可以看到一个濒临死亡的人,完全是凭着意志与意识和求生的本能,克服了大自然对于他的种种考验,最终活下来的一个崇高的伟大的形象。这篇课文表面上是写人与狼的搏斗,但实际上是写人与自然的搏斗,生与死的搏斗。目的就是主题,就是为了突出人的伟大。

我很佩服这位淘金者,同时也很同情他。他与自己的好朋友比尔共同来到这,但是为了那袋金子,比尔出卖了他,被自己的好朋友出卖,那该是一种什么样的痛苦,一种失望,而他在看到那些可能是比尔的遗骸的时侯,他却不愿意去吮吸它们来获得生存的权利,说明了他很注重友情,珍视友情,同时也表现出在利益面前,人内心深处的阴暗面。

读完这篇课文,我明白了我们应该树立保护大自然中所有的生命的意识,不应该随变去贱塌它们。为了让这个世界更加充满生机与活力,请你们多多保护它们吧!因为,每一种生物都有生的权利和求生的本能,就像本文中的狼与人一样。

热爱生命的读后感篇五

本书讲述了海伦在19个月大的时候得了猩红热,失去了听觉、视觉和语言能力后对生活没有了希望,但在一位叫莎莉文老师的鼓励下,她开始向着未来的光明大道进发!经历了重重的困难后,考上了梦想的哈佛大学,慢慢开始能写作、说话,虽然做功课很艰难,但也在莎莎文老师的教导下,顺利的从大学毕业,最终成为了一个伟大的作家。

海伦是一个看不见、听不见、也不会说话的人,竟然能写作,考上哈佛大学,说明海伦能够面对困难没有被打倒,并且战胜了重重困难。在生活中我是一个能看、能听、能说的正常人,但我却经常学习不努力。作业多一些,难一些的时候,我常常打退堂鼓,不愿意反复的读英语,认真的背古诗,细心的做算数,仿佛自己就是一个天生的玩家,学习这件事离我十分的遥远。每当这个时候,我就会想起海伦,我不知道她哪里来的那么大的勇气和力量,来让她完成了一个又一个的童话。相信在她的面前,很多健全人都会感到汗颜。我希望自己能向海伦学习,学习她不怕困难的精神,学习她战胜重重困难的坚强。

海伦用笔征服了世界,她成功了。我希望自己有一天也能做一点让自己惊叹的事,做一点可以让父母自豪的事。

热爱生命的读后感篇六

你们知道被誉为伟大的经历和平凡的故事的完美结合是哪一本书吗?没错,就是美国当代著名作家海伦·凯勒写的散文代表作《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本文的主人公海伦·凯勒在一岁时因为一场大病而导致她双目失明,双耳失聪。后来在苏里文老师的帮助下,海伦的生活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她客服了种种困难,凭借顽强的毅力,考入哈佛大学。并且以优异的成绩毕业,通过自身不断地努力,最终成为了一个深受大家喜爱的慈善家、作家,“20世纪美国十大英雄偶像”。

海伦和病魔作斗争,并最终得到成功的传奇故事,告诉我们要勇敢,坚强,乐观的面对生活,珍惜自己的生命。

海伦·凯勒听不见动听的声音,看不见美丽的世界,但她却乐观的面对生活。但有些健全的人面对生活,却选择了退缩,不积极进取。我时常在新闻上看到一些少年在网吧不分昼夜的打游戏,最终死在网吧里。这是多么悲惨的故事啊!花季少年却虚度光阴,浪费青春,甚至付出了生命。这些新闻比比皆是,他们有着健康的身体,明亮的眼睛,能感受自然界的一草一木,但他们却并不珍惜眼前的一切。这给我们敲响了警钟。

海伦曾经说过:把我们每一天的生活都当做生命的最后一天来过,就好像我明天就要死去一样,这样的生活态度会无比彰显出生命的价值。她坚强勇敢的精神鼓舞着我们,让我们向她学习,从现在起向着目标不懈努力,珍惜生命,不负韶华!

热爱生命的读后感篇七

那么,为了让生命变得有意义、有价值,还是让我们热爱生命吧!让我们的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华,让我们为自己拥有坚强而美丽的生命而自豪!


我们赤裸裸地来到这个世界,总不能又赤裸裸的回去吧?我们总该为这个世界留下一些有意义、有价值的东西吧?
生命,人生,一个永恒的话题!

热爱生命的读后感篇八

《热爱生命》是杰克·伦敦留下的最为璀璨的文章。它讲述的是一个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抛弃了,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冬天,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没有一点食物,腿受了伤,鞋子破了,脚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着。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的时候,他遇到了一匹狼。他发现这匹病狼跟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尾随着他。就这样,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躯壳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最终在人与狼的战斗中人获得了胜利,他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终他获救了,使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芒。
这个悲壮的.故事跨越了几十个春秋,塑造了一个富有顽强意志力的淘金者。读罢全文,最令人难以忘怀的,莫过于文中的淘金者不畏艰难,不畏死亡的形象了。在寂寥的北方荒野里,在严寒和野兽的威胁下,淘金者孤身一人,极端疲倦和衰弱,通过自己的行动,寻找着求生之路。即使他的身躯已经形如僵尸,他内在的生命却不愿死去而逼着他前行。(中国作文网)
生命是什么?生命为什么会如此之坚强?我又一次地读完这篇小说,轻轻地合上书,陷入了深深地沉思。
热爱生命,就要有所信仰。淘金者虽然被比尔抛弃了,可他仍信任比尔。他坚信,比尔会在前方不远处等他,他们会会合,然后一直往南走去。这种信仰是一直支撑着淘金者的精神支柱。也许是对生命本身的渴求,熊在淘金者昂扬的生命的咆哮中退却了,病狼在他可怕的耐心中倒下了。另一方面来说,我很钦佩淘金者在无助的紧要关头仍能维持做人的尊严。他不愿意拿走抛弃他的比尔的那袋金子,也不愿吮吸比尔的骨头。实在令人感佩!
记得有这样一个片段,病人一路爬着,病狼一路跛行着,两个生灵就这样在荒原里拖着垂死的躯壳,相互猎取着对方的生命。读到这里,我忽地想起达尔文的《物种起源》中的“适者生存”。我们不是强者,进化使我们失去了上树躲避的能力。我们只有选择和“猛虎野兽”一决高低,才有机会“生存”下来。
死是容易的。有时候,死是幸福的,挣扎在苦难中,死往往呈现出迷人的诱惑,焕发着解脱的芬芳。而生是心力交瘁,是伤痕累累,是疲劳的极限和痛苦的顶点。生死只在一念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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