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委施工单位管理制度(通用22篇)

时间:2023-11-14 作者:LZ文人外委施工单位管理制度(通用22篇)

单位内部的工作分工与协作对实现单位的目标和使命起着重要作用。下面是一些单位变革和转型的实践经验,希望对大家有所启发。

外委施工单位管理制度(通用22篇)篇一

监理对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建筑施工安全事关生命安全,做好这项工作是'xxxx'落到实处的体现。当前,我国建筑业发展迅猛,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一直以来都是我们的工作重点,但是建筑施工安全事故仍居高不下,随着我国建筑业法律、法规的不断健全,建设各方行为主体安全生产的法律责任更加明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是一项新兴的系统管理科学,要提高安全监督管理的能力,最重要的还是人才。监理单位自身建设尤为重要,需要一批既懂管理又懂技术的复合型管理人才,他们既是管理的行家里手,又必须熟悉土建、电气、机械、消防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监理单位应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通过引进人才使队伍的专业配置合理,建立有效的培训教育制度,通过不断地培训与学习,在工作中不断探索总结。提高监督管理水平,来实现监理队伍的整体业务素质的提高,为做好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是一项具有挑战性的系统工作,系统中要做的工作比较多,系统的问题亦需要逐一来解决,监理单位应与时俱进,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以满足时代发展的要求。

监理单位行政负责人应对本企业监理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全面负责。总监理工程师要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并根据工程项目特点,确定具体安全工作监理人员,明确其工作职责。安全工作监理人员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从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在健全审查核验制度、检查验收制度和督促整改制度基础上,完善工地例会制度及资料归档制度。在定期召开的工地例会上,评述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现状以及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有关责任单位落实;指定专人负责监理内业资料的整理、分类,在监理日记、监理月报中,如实、全面记录当天、当月发现的安全施工问题和处理措施以及安全监理的其他工作内容。

3、建立监理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和安全监理人员需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后方可上岗,其教育培训情况可记入个人继续教育档案。

建设单位由于在整个建设过程中的重要地位,对项目施工安全好与坏起着重要的作用。比如建设单位安全费用不到位,导致企业无安全经费;还有的建设单位压缩合同工期,致使工人长期加班疲劳作业,引发了事故。另外,现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单位的管理缺乏有效的监督手段.约束力不足,建设单位就利用其买方市场的优势地位,把其应当履行的责任转嫁到施工单位头上,从而规避或减小了主管部门对建设单位的监督力度。监理单位代表建设单位对工程建设实施监督,认真组织协调建设单位这个责任主体在安全经费、合同工期、提供地下管线资料和产品的选用等方面符合《条例》的要求,让建设单位真正懂得安全施工是我们必须承担的社会责任,调动建设单位安全管理的积极性,为施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提供有力保证,从而实现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良性循环。

1、监理单位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要求,编制含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内容的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

2、在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单位审查核验施工单位提交的有关技术文件及材料,并由项目总监在技术文件上签署意见;审查未通过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不得实施。

3、在施工阶段,监理单位应派专人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对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应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督促其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监理单位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同时报告建设单位。隐患消除后,监理单位应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或复工意见。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以电话形式报告的,应当有通话记录。检查、整改、复查、报告等情况应当在监理日记、监理月报中记载。监理单位核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有关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等验收记录,并由项目总监在验收记录上签署意见。

4、工程竣工后,监理单位应将有关安全生产的技术文件、验收记录、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监理日记、监理月报和监理会议纪要等立卷归档。

依据《条例》要求,工程监理单位应当转变思想,突出重点,根据建设单位的委托,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对所监理工程的施工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管理。

(一)抓好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生产的主要监理工作。

1、监理单位应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按照工程建设的强制性标准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编制包括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案的项目监理规划,明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范围、目标、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以及人员配备计划和职责等。

2、对中型及以上项目或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理单位应当编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应当明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特点、方法和措施、控制要点和目标等,并制定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方案。

3、审核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要求,并签署意见。审查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

(1)施工单位编制的地下管线保护措施方案是否符合标准规范要求;。

(4)冬季、雨季等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制定是否符合实际需要;。

(5)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是否合理,办公、宿舍、食堂、道路等临时设施设置以及排水、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文明施工的要求。

4、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督促施工单位检查各分包企业的安全生产制度。

5、审查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

6、审查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具备资格,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是否满足相关要求。

7、审核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1、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2、每天定期巡视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情况。

3、核查施工现场建筑施工机械和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并签署意见。

4、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网架设、临时用电设备等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是否符合有关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并签认所发生费用。

5、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并对施工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抽查,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监理单位通过审、查、停、报等手段来促使施工单位对安全负责,达到实现安全的目的。

外委施工单位管理制度(通用22篇)篇二

(1)、进入冬期施工前对全体职工进行技术安全教育及培训。准备好安全防护用品。

(2)、现场内的各种材料,模板、砼构件、乙炔气瓶、氧气瓶等存放场地和乙炔集中站要堆放整齐,有必要加以覆盖,防止雨雪淋湿,并派专人看管。

(3)、加强冬期劳保、钢管脚手架、脚板、休息台、上人马道等作好防滑的工作,雨雪天后要派人及时清理、打扫,大风雪后及时检查脚手架是否松动,防止空中堕落事故发生。

(4)、现场的电气线路及设备,设专业电工负责安装、维护、检查和管理。

(5)、用煤炉取暖的房屋不得封闭太严,以防煤气中毒。

(6)、锅炉司炉人员在上岗之前进行专业培训、考核,取得上岗证后方可上岗,工作事遇有超压、缺水、仪表失灵,炉券倒塌时应采取紧急措施,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7)、职工宿舍内不得采用电炉取暖,使用电暖、电热毯等取暖时,应设专业电工安装、检查和管理。

(1)、冬期施工前对有关人员进行消防知识的教育及培训。

(2)、冬期施工用的易燃易爆物品和压力容器瓶设专用仓库并分类隔离存放。

(3)、木工棚、库房、油漆配料间内不得用炉火取暖,周围15米内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

(4)、冬期采暖用火炉要覆行审批手续,由有关部门检查验收后发给“炉火合格证”方可进行使用。

外委施工单位管理制度(通用22篇)篇三

1、经我司确定认(且由业主和监理单位审批核准)的,分包所报该项目组织机构图上,管理人员及数量不可随意变动,且必须常驻现场,提供固定的联系电话(手机24小时开机),不得兼任本项目之外的其它项目的职务。

2、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必须依据施工合同常驻现场,履行项目组织管理职责,不经我总包批准不得更换,离开现场必须经我项目现场经理批准。

3、现场管理必须设置专职技术员、安全员、质量员、资料员、测量员、试验员,其数量必须满足施工生产及我项目要求。

4、分包单位任何人无权更改施工方案和经我项目工程部批准的施工计划。如需变动必须事先征得我项目部批准。

5、对于我项目安排的任何工作指令,无论结果如何必须在2小时之内回复,并补充至月、周、日计划中。

6、施工现场物资进程布置必须,必须严格执行我司总体施工平面布置规定,且现阶段马上对室外工程进行施工,未经我司批准随意放置物资,我司将视为垃圾进行清场处理。

7、总包方将成立专业幕墙分包施工管理小组,负责幕墙工程的整体正常运转工作和协调组织工作。

(2)工期进度管理措施。

1、施工计划除前期编制的总消项计划,所有各分项工作要全部量化,并在计划中详细列出各种材料、机具总量及目前加工情况、进场数量、下月(周)计划进场数量及劳动力组织实际情况等。每月(周)进行检查、考核并通报奖罚。

2、每天下午17:00由总包项目经理,组织召开专业分包协调会,随时解决影响幕墙施工生产的当天问题。切实落实每天进度的追进和完成情况。因此会议范围小,针对性强、能够更好地了解现场实际情况,并在第一时间对问题给予,更好的处理解决方法。会议纪要由我总包负责记录和编写印发,当天的会议进行当天整理,在第二天签字下发。

3、进度计划的实施措施。

通过计划工作逐级分解,最后通过下达到施工队、班组的施工任务书进行落实。进行施工进度计划执行的跟踪、统计分析和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计划管理是工期管理的关键,我们将结合图纸等实际情况,进一步与业主及相关方勾通,优化施工进度计划,并严格计划管理。我们将安排专人负责进度计划的管理和协调工作,对工程进度进行总控制;各专业分包队伍也成立专门的进度计划控制机构,并安排专人协助项目经理部对该分包队伍的进度计划落实情况进行管理和督促。

1、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材料设备,则委托有相应资格和能力的单位进行检验,检验时应签订检验合同。物资设备部根据合同对特殊要求材料或设备的'检验工作实施监督和控制。材料设备的检验方式在采购合同中要加以明确。

2、对需进场复试的物资,项目物资部要组织项目施工、技术等人员参与验收,收集合格证等随货技术资料,组织报验,并做好《物资进场验证记录》。业主监理封样的物资,注意核对是否满足封样要求。根据分包合同约定需我方负责复试的,按“物资复试及报验”的规定组织取样复试,项目试验员负责复试结果同时通知到项目物资部及分包商材料员。

3、对各分包单位主材供应情况进行过程控制,为确保总施工目标的实现,在签订进场协议时明确总包有权对其进度、质量问题进行处罚(且总包必须在所有进场物资设备验收单上签字业主才能付款),以确保各分包单位材料设备的进场满足现场需要。

1、室外人货梯与外墙施工吊篮合理结合,合理安排提高使用效率,解决幕墙施工期间的垂直运输问题。为不影响各工序正常的穿插作业施工。提高垂直运输机械的运输效率,将采取分单位分时段使用制度,避免多单位排队拥堵电梯,造成用工浪费及效率降低,大宗材料尽量夜间运输。所有材料必须提前两天报总包生产经理安排夜间运输计划,确保材料不在现场积压,影响其他单位材料的到场及运输。

2、我司将据幕墙分包方的需求,尽可能提供所有垂直运输器械,以满足工期目标和抢工得以实现.

整个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四检制”,即:幕墙装饰分包单位班组、幕墙装饰分包单位项目部自检,总包单位、监理单位终检。质量预防与控制依据各项质量验收规范、行业标准与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指导施工。

1、施工过程中,要做好质量控制,总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质量检查员会及时与幕墙分包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及质量检查员对接,对发现的质量问题,及时以书面的形式下发各专业分包单位,并抄送业主及监理各一份,并要求其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滞后的行为,我司将勒令强制其整改,并做经济处罚。

2、坚持样板引路,各分项工程从事前准备,过程控制,事后评比各方面出发,严格施工程序,明确责任人及奖罚制度,确保施工质量。

3、建立质量巡检制度,每周召开一次总包质量例会,一次专项质量检查例会,并现场检查,落实整改,每两周做一循环。

4、质量控制控制方面,总包工程部、质量部进行全方位质量控制。分段监督:在每个分项及重要工序、部位施工前,分包必须向总包报验施工方案,根据施工方案、技术交底等对分项工程进行验收,发现不合格或现场实际与资料不符,责令分包方限期整改,验收合格后,再向监理及业主报验。

5、认真组织施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学习我项目下发的施工图纸、施工方案、专项技术措施、细化节点图和相关施工验收规范,作到心中有数,并在施工中认真执行。

6、我项目质量部在审核所报资料齐全有效,符合程序后,进行现场验收。我项目工程部及分包单位有关人员必须参加。质量部人员验收成优后统一报监理公司。

7、对于幕墙质量通病(例:石材幕墙打胶等)及天气对质量的影响,将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和措施,以保证工程施工质量。

(1)、总包项目经理部成立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监督检查管理工作,每周项目经理部组织分包单位进行检查,参加安全检查人员:分包项目经理、分包安全员、分包专业工长、专业电工、专职机械管理员等。

差的严肃批评,给予必要的处罚。

(3)、项目安全生产检查要贯彻边检查、边整改的精神。对查出的隐患要下隐患整改通知书,定人、定措施、定完成日期。尽快进行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建立登记、整改、检查、消项制度。在隐患没有消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和重大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

(4)、我司监督落实分包单位的班前安全教育:由分包单位的班组长进行,并做好班组班前安全活动记录,其班、组长存档备查,及时反馈到项目工程部,由工程部转交安全部。

未响应工期要求,现阶段正处于加班加点抢工阶段,晚上使用吊篮等垂直运输工具,使用前必须配置强光照明和安全保障措施,我总包方将根据现场施工需要,安排专职安全员予以监督巡视。确保施工操作人员的人身生命财产安全。

3、消防安全管理。

(1)、项目保卫组、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

(2)、各分包单位消防工作应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3)、各分包单位现场应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

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定点、定人、定措施限期整改。

(4)、各施工单位现场布置应设有消防通道、消防水源、消防器材,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5)、各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仓库区、材料堆场等区域。各区域之间要留有防火间距。

要求各施工单位进场时与项目部签订安全文明施工承诺书,如出现违章情况严格按照承诺书进行罚款。

外委施工单位管理制度(通用22篇)篇四

第一条为了科学地评价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情况,提高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水平,预防伤亡事故的发生,实现安全检查的标准化、规范化,必须建立安全检查制度,明确安全防护重点部位和危险岗位,有完善的安全防护措施,检查制度分企业自检、工程项目自检和大中型机械设备的经常性检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坚决贯彻管生产就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把安全生产作为头等大事来抓,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规定;根据建设部jgj59—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法律法规条文及上级机关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精神,结合我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目的:

1、通过检查,发现施工中的不安全(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不卫生问题,从而采取对策,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安全生产。

2、利用安全生产检查,进一步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范标准。

3、通过检查,增强领导和群众安全意识,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提高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4、通过检查,互相学习,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取长补短,有利于进一步促进安全生产工作。

5、通过安全生产检查,了解安全动态,为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加强安全管理提供信息和依据。

第三条目标:

1、预防伤亡事故或把事故降下来,把伤亡事故频率和经济损失率降到低于社会容许的范围,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通过安全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预测、预报和预防,从而不断改善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达到最佳安全状态。

第四条安全检查的内容应根据施工特点,制定检查项目和标准。主要查思想、制度、机械设备、安全设施、安全教育培训、操作行为、劳保用品使用、伤亡事故的处理和文明施工(防火、卫生及场容场貌)等。

第五条安全检查组的组成形式,应根据检查目的、内容而定,主要由部门组织,公司领导带队,会同工会、工程部共同参加。

第六条形式:安全检查分为经常性、定期性、突出性、专业性和季节性等多种形式。

1、经常性安全检查:在施工过程中进行经常性的预防检查,能及时发现隐患,

消除隐患,保证施工正常进行。通常有:

(1)班组进行班前、班后岗位安全检查。

(2)各级安全人员及安全值日人员日常巡回安全检查。

(3)各级管人员在检查生产同时检查安全。

外委施工单位管理制度(通用22篇)篇五

为了规范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包括外来施工单位的资质审定、安全协议签订、教育、安全检查等。

3.2安全科负责与外来施工单位签订安全协议,对外来人员的安全教育及施工安全进行检查。

外来施工单位必须应有与其施工项目相对应的'施工资质,由设备科负责在施工协议签订时审查。

5.1外来人员在施工前,由设备科联系安全科进行施工前的施工安全教育。施工人员到达现场后,由现场车间进行安全教育。

5.2安全科对外来施工单位的作业过程进行不定期检查,施工区域所属单位负责安全确认,发现问题及时与施工单位、设备科联系处理。

5.3现场车间应指定专人负责对施工单位的作业进行全程质量安全监督,保证施工区域或相邻区域的工艺、设备安全。

6.1在每项工程或维修作业开工前,由安全科负责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协议。

6.2施工安全协议由施工单位、设备科、现场车间共同制定,安全科负责审核。

6.3施工安全协议中应包括“水、电、气”停送及危险区域动火作业、吊装作业的管理要求。

外委施工单位管理制度(通用22篇)篇六

1、考核对象:

项目部经理、副经理、总工程师、党支部书记、安质部部长、工程部部长、综合部部长、财务部部长、各施工作业队队长。

项目部成立安全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安全考核领导工作,考核领导责任分工,项目部经理、党支部书记由公司考核。

项目部经理考核:副经理、总工程师、安质部部长、工程部部长、综合部部长、财务部部长、各施工作业队队长。

项目部各部长考核:部员。

2、考核资料提供

(1)安质部:负责提供结果的考核资料,对项目部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安全生产逐级负责制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审核、检查;对持证上岗、岗位管理、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工作、干部工人岗位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审核,负责收集、整理各部门汇总考核资料。

(2)综合部:对各部门、施工作业队的职业健康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审核、提供相关检查、考核资料。

(3)工程部:对作业队的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工程施工技术安全措施的实施进行检查、审核、提供相关检查、考核资料。

3、检查考核的形式

(1)检查考核采取分值和表格的方式(领导干部安全生产逐级负责制月(季)考核表),采取百分制(其中实施过程管理占60%,实施结果占40)。考核结果在90分及以上的为优,80~89分为良、70~79分为中、70分以下者为差。

(2)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挂钩,每月绩效工资挂钩为:评分在70~79分的扣款100元;评分在60~69分的扣款200元;评分在59分以下的扣款500元。注:具体扣款由各项目部决定。

(3)连续3个月内考核得分低于60分者(不包括60分)离岗学习一个月(学习期内按有关规定办),期满后按工作需要安排工作。

(4)安全生产逐级负责制考核,每月进行一次,由被考核者填报《考核表》报安质部考核,结果纳入干部政绩考核。

1、对作业队事故责任的追究与处罚。

(3)发生交通责任一般事故罚款10000元,发生交通责任大事故及以上事故按公司规定处罚。

(4)发生第三者伤亡事故罚款3000元。

2、对事故责任者和项目部领导责任的处罚

(1)发生轻伤事故、重伤事故、一般火灾事故、一般设备安全质量事故,给予事故管理人员上述相应罚款数的10%。

(2)火灾、爆炸事故、设备安全质量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事故,给予事故管理人员上述相应罚款数的15%。

(3)发生重伤及死亡事故、重大火灾爆炸事故,重大设备安全质量事故,按公司处理结果执行。

(4)对伤亡事故行政责任的追究按中铁八局相关规定执行。

(5)各作业队对工作时间发生从业人员工伤事故或暂还未确定是否属于工伤事故时,必须向公司领导和安全质量部报告,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把事故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更不得隐瞒不报或谎报,对于弄虚作假、隐瞒事故、虚报谎报、事后补报的部门,一经查出,除追回安全奖励外,处以相同数额30~50%的扣款,并按规定给予补扣款;给予部门责任人2倍罚款。

外委施工单位管理制度(通用22篇)篇七

第一条 为了提高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三类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水平和管理能力,促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暂行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企业注册地在我省行政区域内、担任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或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务,必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第三条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对本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经理、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技术负责人等。

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是指取得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负责人。

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企业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三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发证和监督管理工作。

委托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相关专业部门(除交通、水利外,下同)负责本行政区域或本专业三类人员申请受理、资料初审和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考核。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相关专业部门的初审意见和考核意见进行核准。

第二章 申请的前置条件

第五条 三类人员申请参加安全生产考核,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职业道德良好;

(二)在建筑施工企业工作的在职人员;

(四)通过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五)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合格。

第三章 考核内容

第六条 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包括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和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考核。考核要点见附件一。

专业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的考核要点由省级相关专业部门确定,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七条 安全生产知识考试以书面考试形式进行,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每年二、四季度各考试1次。考试合格成绩2年内有效。

条八条 由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和省级相关专业部门 根据考核要点,结合被考核人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和日常监督管理情况,确定考核意见。考核意见分“合格”和“不合格”两类。

第九条 符合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考核要点的规定,且在申请考核之日前一年内,未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考核为合格:

(一)企业主要负责人:

1、所在企业发生由其承担主要责任的三级及以上重大事故的;

2、企业发生由其承担主要责任的违法违规行为或个人有不良行为记录的。 

(二)项目负责人:

1、所管理的项目发生四级及以上重大事故的;

2、个人或所管理的项目有与其相关的不良行为记录的。

(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所在企业或项目发生由其承担责任的四级及以上重大事故的;

2、个人或所在企业(项目)有由其承担责任的不良行为记录的。

第四章 申请、受理和审查

第十条 三类人员申请安全生产考核,应提交下列资料:

(二)身份证(复印件);

(三)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

(五)企业在册人员和教育培训证明文件;

(六)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合格证明。

其中2、3、4项资料应上交证书原件,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相关专业部门审查并加盖核对章后退还申请人。

第十一条 申请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申请采用定期受理制。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定期受理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相关专业部门报送的申请资料。每年的第一、三季度的第三个月11日至15日受理。

(二)申请人应填写《浙江省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申请表》,并由所在企业统一向企业工商注册地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其中,申请人所在企业主项资质为交通、水利、电力、通信、石化、铁路、民航等专业资质的,申请人应当向省级相关专业部门申请。

(三)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或省级相关专业部门 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人的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考核,并将考核情况汇总(详见附件三)上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四)对申请人的申请,受理机关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1、对依法不需要取得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证书或者不属于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范围的申请,即时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

2、对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允许申请人所在单位通知申请人当场更正。

3、对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受理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范围的申请,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4、对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应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5、对属于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范围,申请材料(或补正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应当场受理。

(五) 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受理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或省级相关专业部门 上报的材料 后,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六)安全生产考核合格的,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颁发由国家建设部统一印制的《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第五章 证书管理

第十二条 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为3年。在有效期内,三类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按规定接受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发生重大事故,未受到过暂扣、撤销等处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届满时,经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相关专业部门同意,并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延期3年。

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内,由所在企业统一收缴证书,向企业工商注册地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相关专业部门提交申请文件。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相关专业部门负责审查并汇总后上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办理延期手续。延期手续每年第二、四季度各办理一次。

第十三条 三类人员变更姓名和所在单位的,应携带相关证明,按原申请程序一个月内办理变更换证手续。

第十四条 三类人员证书遗失,应在省级以上公共媒体上声明作废,并携带相关证明按原申请程序办理补证手续。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 三类人员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后,应当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自觉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十六条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省级相关专业部门应当加强对三类人员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七条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省级相关专业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三类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认定其不符合任职条件,责令限期整改,可暂扣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一)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或工程技术标准的;

(二)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对有关部门检查责令整改的问题整改不力的;

(三)不按规定接受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

(四)不认真执行国家、省、市、县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

(五)发生重大事故,不及时上报的;

(六)达不到《考核要点》规定要求的。

给予暂扣证书处理的,由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相关专业部门提出,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由行为发生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相关专业部门实施。暂扣时间一般为30—90天,按当事人上交证书之日起算起。

暂扣期间,当事人应进行整改。暂扣期满,当事人应提交整改报告和要求恢复的申请报告。相关机关应对其整改情况和任职条件进行复查。符合要求的,给予返还证书;经整改仍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按规定程序给予撤消处理。

第十八条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省级相关专业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三类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认定其不再具备任职条件,撤销行政许可,收回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一)发生重大事故,负有责任的;

(三)有关部门责令整改,拒不整改的;

(四)发生重大事故,隐瞒不报的;

(五)一年内被有关主管部门暂扣证书3次及以上的;

(六)达不到《考核要点》规定要求,不再具备相应任职条件的。

给予收回证书处理的,应由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相关专业部门提出建议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实施。证书被收回的,相关当事人一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证书有效期内,发生其中第(一)点情况的,发生一起二级重大事故或两起三级重大事故的企业主要负责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发生一起三级重大事故或累计发生事故死亡3人及以上的项目负责人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年内不予重新考核;情节严重的,终身不予考核。

第十九条 给予暂扣证书处理的,相关机关应填写《浙江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暂扣处理决定书》(附件四)

给予收回证书处理的,作出收回决定的机关应填写《 浙江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证书收回处理决定书 》(附件五)。

给予暂扣或收回证书处理的,应作为不良行为记录,上网公告。

第二十条 三类人员证书应随身携带备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扣压证书。

(一)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

(二) 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三)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依法被撤销、吊销的;

(四) 因不可抗力导致行政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

(五) 依法应当注销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其他情形。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档案管理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三类人员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情况。

第二十三条 三类人员在同一企业同时兼任两个及以上岗位的,应同时取得相应的考核合格证书,方可上岗。

第二十四条  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一:

浙江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要点

1.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

1.1 安全生产知识考核要点

1.1.2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

1.1.3 重、特大事故防范、应急救援措施,报告制度及调查处理方法;

1.1.4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内容、制定方法;

1.1.5 国内外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1.1.6 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1.2 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考核要点

1.2.1 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

1.2.2 能有效组织和督促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1.2.3 能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1.2.4 能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所需资金的投入;

1.2.5 能有效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1.2.7 能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1.2.9 所在企业无不良行为记录。

2.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

2.1 安全生产知识考核要点

2.1.2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

2.1.3 重大事故防范、应急救援措施,报告制度及调查处理方法;

2.1.4 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内容、制定方法;

2.1.5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内容和方法;

2.1.6 国内外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2.1.7 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2.2 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考核要点

2.2.1 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

2.2.2 能有效组织和督促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2.2.3 能保证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

2.2.4 能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

2.2.5 能有效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2.2.6 能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2.2.8 所管理的项目无不良行为记录。

3.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1 安全生产知识考核要点

3.1.2 重大事故防范、应急救援措施,报告制度、调查处理方法以及防护救护方法;

3.1.3 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1.4 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检查的内容和方法;

3.1.5 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3.2 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考核要点

3.2.1 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

3.2.2 能有效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3.2.4 能及时制止现场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行为;

3.2.5 能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3.2.7 个人无不良行为记录。

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实施暂行办法#e#

第一条  为提高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水平和管理能力,保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暂行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是指建筑施工企业(含独立法人的子公司)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对本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最高行政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行政负责人和企业技术负责人等。

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责任人,是指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

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企业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置原则上为:

集团公司:按1人/100万平方米(生产能力),并不应少于4人。

工程公司、区域公司、分公司:按1人/10万平方米(生产能力),并不应少于5人。

第五条  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置原则上为:

(一)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

1万平方米及以下的工程为1人;

1—5万平方米的工程为2人;

5—10万平方米的工程为3人;

10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工程应当设置安全总监,按土建、机电设备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土木工程、线路管道与设备安装工程按照总造价:

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为1人;

5000万—1亿元的工程为2人;

1亿—2亿元的工程为3人;

2亿元以上的大型工程应当设置安全总监,按土建、机电设备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六条  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必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后,方可担任相应职务。

第七条  省建设厅成立“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全省除中央管理以外的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和发证工作,下设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考核办公室),办公室地点设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总站办公楼内,负责考核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文化程度、专业技术职称和一定安全生产工作经历,并经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参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考核。

第九条  申请考核人员按以下程序报送考核资料:

(一)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施工企业,向企业注册所在地地级以上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考核资料,再由地级以上市向省考核办公室统一报送考核资料。

(二)省属、省管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施工企业,直接向省考核办公室报送考核资料。

(三)水利、电力、交通等省直有关专业部门的建筑施工企业,向本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报送考核资料,再由行业主管部门向省考核办公室统一报送考核资料。

第十条  申请考核的人员应提交下列资料: 

(一)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申请表(附表);

(三)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资料原件经审查后退回。

第十一条  地级以上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水利、电力、交通等省直有关专业部门,负责对考核申请人资料真实性进行核实,并将报名资料以电子文档形式上传省考核办公室。

第十二条  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采取全省统一出题、分期分片、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考核人员考试成绩达到规定分数线考核合格,考试题主要从建设部制定的题库中分类按比例随机抽取。考试内容包括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生产管理等,考核要点参照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暂行规定》的附件。

第十三条  省属、省管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各级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一级项目经理由省考核办公室直接组织考试;市属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施工企业管理人员、水利、电力、交通等省直有关专业部门的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由省考核办公室分别会同各地级以上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直有关专业主管部门组织考试。

第十四条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的,由省建设厅在20个工作日内核发建设部统一式样的《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第十五条  建筑施工企业新增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原则上每年6月份进行一次,考核申报按本办法第九条的规定进行。

第十六条  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变更姓名和所在法人单位等的,应在一个月内到原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发证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转让、冒用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第十八条  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遗失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在公共媒体上声明作废,并在一个月内到原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发证机关办理补证手续。

第十九条  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延期手续。

第二十条  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内,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按规定接受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发生死亡事故和安全生产不良行为记录不超过规定的分值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届满时,经原发证机关同意,不再考核,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延期3年。

第二十一条  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内,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发生安全生产死亡事故或安全生产不良行为记录超过规定的分值的,收回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限期整改,重新考核。

第二十二条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水利、电力、交通等省直有关专业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档案管理制度,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三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在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发证、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中,不得索取或者接受企业和个人的财物,不得谋取不正当利益。

第二十四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有权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等部门举报。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省建设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外委施工单位管理制度(通用22篇)篇八

一、进入xx花园的施工员一律凭物业公司核发的。

三、施工人员和施工材料应按指定路线出入,违者处以50元的违约金。

五、施工人员不得在别墅内留宿,如确为施工需要,需由主管部门批准,人员不得超过1人,并做到每日到保安员汇报并登记。如发现有超编人员或未登记者,将令其出场,并处施工单位或个人以50-100元的.违约金。

七、施工人员不得到处乱跑乱蹿、大声喧哗,不得进入与施工无关的房间哐区域,违者处以100元的违约金。

八、进出货物必须服从保安的检查,所有带出物品必须填写出门条,业主签字认可,物业公司负责人签字、保安核实后方可放行。违者处以100-500元的违约金。

九、由于施工单位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的损失,施工单位负责人赔偿一切经济捐失。

十、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望各施工装修单位和施工人员严格遵守。

外委施工单位管理制度(通用22篇)篇九

时值隆冬,安全生产中的不安全因素增多,薄弱环节也增加,我们必须有足够的认识,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为进一步加强冬季施工安全,强化冬季安全措施的落实,根据首钢京唐钢铁公司安全环境保卫部文件的要求,特制定六冶京唐项目部《冬季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各项目部要结合《冬季防火安全要点》组织施工单位制定冬季防火安全措施,于10月20日前组织对本作业部所属施工单位的施工,生活办公区域冬季安全施工,冬季防火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隐患和整改情况于10月28号前报项目部安全环境部。

1、 要注意防煤气中毒。冬季天气寒冷,在取暖时应遵守防火管理规定,绝不能用明火炉取暖,人走炉灭,同时还要注意防煤气中毒。

2、 要注意防滑。生产岗位上的脚手架各种楼梯和踏步处遇到雨水或积雪易结冰,职工上下梯子或步踏时容易滑到摔伤,因此,应注意及时清扫脚手架或步踏处的雨水或积雪,不让脚手架或步踏结冰。同时还要在梯子上绑上草绳、在步踏处铺上草袋,把防滑措施落到实处。

3、 要注意防火。冬季风干物燥,易发生火灾,动火作业时一定要注意周围的环境,确认安全,切实做好防火工作,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

4、 要注意防冻。当气温在摄氏零度以下时,就要做好设备的防冻,如给裸露在室外的水管、闸门等设备缠上草袋或草绳,防止设备冻坏影响生产,另外还要防止岗位职工冻伤。

5、 要注意防雾。冬季易出现大雾天气,而且持续时间也较长,这就给施工区内交通安全带来威胁,运输车辆要注意减速行驶,确保交通运输万无一失。

6、 要注意防坠。冬季雨雪过后往往天气放晴,化雪后建筑物会结成冰坠。因此要注意及时清理,防止冰坠掉下伤害过往的行人。

7、 要注意防黑暗。冬季昼短夜长,照明设备使用时间长,要注意对职工上下班的道路、作业区的照明设施及时检查维修,确保照明设施完好无损,防止因照明不好而发生安全事故。

8、 要注意防触电。生活区宿舍内严禁使用电褥子、电炉等电热设备取暖、做饭。严禁乱拉电线,接装电源插头等,室内照明灯具不超过100w/只。

9、 要注意防爆。冬季使用的取暖锅炉,在使用前必须先办理相关手续,并按标准逐项进行检查,符合条件后方可使用。

10、 要注意办证。施工现场动用明火作业必须按首钢京唐安全环境保卫部的《冬季防火安全及安全施工要点》第5款的要求:“施工现场动用明火作业必须根据施工现场的情况和消防措施落实情况开具动火证后方可动用明火”。

除上述应注意的内容外,各单位各作业部要时时处处事事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克服麻痹大意的思想,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消除冬季给安全生产带来的各种不利因素,实现冬季安全生产无事故的目标。

外委施工单位管理制度(通用22篇)篇十

现场总体布局、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设施标准化应按照《输变电工程安全标志、标识、设施图册》内容执行。施工单位应按照《输电线路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策划方案》进行二次策划,并报项目监理部审批。

1视觉形象:线路工程视觉形象主要通过施工总平面规划及项目部、班组驻地、施工现场、材料站等规范合理布局来达到现场视觉形象统一、整洁、和谐、美观的整体效果。

2.1基础施工、杆塔组立、张力场、牵引场等场地实行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区标准化管理。采用插入式安全围栏(安全警戒线、旗、配以红白相间色标的铝合金轻型立杆)围护、隔离、封闭。

2.2施工区域应按照施工单位二次策划定置图设置安全标志、标识(组织分工图、危险点控制对策表、紧急联络体制、主要机械设备操作规程、彩旗、国家电网公司旗子等)并配备符合要求的消防器材。

2.3基础施工区域,土石方、机具、材料应按二次策划定置图放置。材料堆放应垫隔离;场地是耕地的,要求按生土、熟土分别堆放。植被良好的施工场地应在二次策划中设计植被保护措施(如用彩条布满铺施工区域现场,避免破坏植被等措施)。

2.5张力场、牵引场区域,临时占地面积不宜超出张力架线导则要求;牵、张场应按二次策划定置图布置装配式或帐篷式休息室,设置临时厕所、工棚式工具房和指挥台。

3.1基础开挖、杆塔组立、张力场、牵引场等施工场地应自始至终保持平整。基坑开挖出的土方,必须立即清理运到已定置的堆放点,并及时进行成形整理。

3.2设备材料堆放场地应坚实、平整、地面无积水。

4.1材料站平面布置。

(1)在进入材料站的醒目位置设置材料站的醒目标识。

(2)材料站应有围墙,场地应平整,设门卫24小时值班。

(3)应为材料管理人员设置办公室、宿舍并设置不宜露天存放设备材料的库房。

4.2材料及工器具室内摆放。

(1)使用货架和工具箱,标签统一在外侧,摆放整齐。

(2)货架一般应采用多排,靠墙设置,中间留有消防通道。

4.3材料及工器具室外摆放。

(1)要整体规划、合理布局、整齐有序、标识明确,设置围栏。

(2)放置地面的材料(如:基础筋、塔材等)必须设地面隔离层,隔离层原则上不低于150mm。同时应考虑防雨、防水措施。

(3)材料要按类别分区摆放,外侧要排列整齐。

(4)材料及机械设备的合格品、待修和报废区域均应悬挂明显标识、整齐有序。

4.4布置要求。

(1)施工机具、材料应分类放置整齐,并做到标识规范、铺垫隔离。

(2)金具、导线等应按二次策划定置区域集中放置,整齐有序,方向一致,标识清楚。

山区施工的设备材料运输道路,宜选用原有的山区小道运输方案,减少对自然植被的破坏。

现场宜采用活动式帐篷或采用装配式工棚。

7.1办公设施应具备电子化、信息化办公条件;办公室、会议室应配备空调。

7.2项目部应了解当地邮递情况,以保证邮件的正常通邮渠道。

总体布局及项目部布置应符合国网公司工地建设标准化统一要求。

9.1总体要求。

(1)施工现场实行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区封闭管理。

(2)设置施工围栏、现场定置图、组织分工图、施工标示牌、安全警示牌、安全操作牌、事故应急联络图、主要机械设备操作规程、承包商旗帜、彩旗和工具帐篷。各种设施的规格应符合《输变电工程安全标志、标识、设施图册》的.要求。

(3)施工围栏的布置应围绕施工场地,满足正常施工的需要,面积不宜过大。

(4)在入口处悬挂承包商旗帜;彩旗需均匀布置在施工围栏的四周,在围栏的一角设工具帐篷。

(5)施工现场应配备医药箱,茶水桶、垃圾回收桶分可回收及不可回收。

(6)施工现场用围栏围护、隔离、封闭,与施工无关人员禁止入内。

(7)施工人员在施工中要保持现场各种安全标识、警示牌和测量控制点的完好。

9.2基础施工现场平面布置要求。

(1)推行“绿色环保型”施工。尽量减少临时占地,减少植物破坏。

(2)开挖基础时,应制定合理的开挖措施,保留原地形和自然植被。

(3)土石方按要求堆放,并做防护坎,减少水土流失。

(4)基础施工时,砂、石、水泥等材料堆放处应铺彩条布隔离。

(5)搅拌机、发电机、空压机等机械使用时应防止漏油污染环境。

9.3铁塔组立现场平面布置要求。

(1)铁塔组立现场的螺栓、垫片按规格放入铁桶内。

(2)现场材料码放整齐,无乱堆乱摊及堵塞通道现象。

(3)施工现场布置时尽量减少临时占地面积,不宜破坏原有的地形、地貌。

(4)绞磨使用时应防止漏油污染环境。

9.4牵张场现场平面布置。

(1)牵张场临时占地面积不宜超出张力架线导则要求。

(2)牵张场宜选择相对平整的场地,并按布置图设置休息区、临时指挥台。

(3)对产生的废油要用专用固体容器保存,并按环境保护的有关要求进行处置,严禁随地丢弃。

(4)包装物、旧棉纱等固体废气物分类存放,严禁就地焚烧。

(5)进入现场的机械设备、工器具、脚手管等,必须经整修、油漆,统一色标标识,确保完好。

(6)中、小型机具应保持清洁、润滑和表面油漆完好,标识统一,并悬挂规范的操作规程标牌。

施工用电一律实行电缆化,现场使用的橡套电源电缆线应用红白相间的标志杆架设,布线整齐、规范、美观,符合安全标准;施工用电设施符合安全设施标准化,达到三相五线制、两级配电、两级保护的要求。施工用电由电工统一管理和操作;要求采用密封式铁皮配电盘,内装空气隔离开关、触电保安器,并接地良好,标识明显,做到“一机、一闸、一保护、一挂牌”。

照明采用移动立杆式金属灯架,材料占应设置集中广式照明。禁用简易碘钨等作照明。

施工项目部、施工队驻地应按规定配备满足消防要求的消防器材。

12.1员工食堂与食品间设施应符合卫生防疫要求,定期对饮用水、食品卫生进行检查,预防肠道疾病的发生。同时应严防食物中毒。

12.2员工宿舍应干净整洁、驻地配备一定的娱乐设施、做好生活卫生条件和劳动防护工作。

13.1项目管理已与承包商签定了“安全责任状”。

132安全文明施工二次策划措施已编制完成并经批准。

13.4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台帐已建立齐全(电子版与文字版)。

13.5进入现场的全体员工经过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知识教育培训,并考试合格。

13.6特殊工种人员全部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13.7施工承包商进入现场的全体员工经过身体健康检查,并建立了体检档案备查。

13.8现场办公、生活、生产临建设施完善,已具备使用条件。

13.9现场保卫人员上岗执勤,人员、车辆按规则出入,并有通行检查管理制度。

外委施工单位管理制度(通用22篇)篇十一

为了加强对外来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监督其施工行为,防止各种事故发生,维护基地正常的生产、生活、工作秩序,确保基地财产及员工生命安全,制定本规定。

一、 凡外来施工单位在本基地范围内从事明火、火花作业,进行土建、设备安装、调试与维修,线体改造等作业,均适用本规定。

二、 人员管理:

5、 所有施工人员必须遵守本基地的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将视其违反事由和情节,依据规定予以处罚。

三、 施工管理:

1、 施工单位作业前,必须到安委办签订《外来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责任书》,并且到施工所在地的部门填写《生产基地施工单》,指定现场监护人员,经施工所在地的部门同意报安委办审批后方可施工。

2、 施工单位从事电工、金属焊接切割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驾驶、设备安装、测试与维修,登高架设等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政府主管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违者,将责令停工,并对施工单位罚款人民币300元,对当事人罚款100元,直至改正,方可继续施工。

3、 非紧急情况严禁动用消防设施,不得用消防水冲洗施工场所,浸泡砖块或搅和泥浆、沙浆等,违者对施工单位罚款200元-500元,对当事人罚款100元,如有损坏,由施工单位承担维修费用。

4、 严禁在生产区内任何场所吸烟,严禁携带火柴,打火机,香烟等危险源进入生产区,违者,对当事人罚款50元-200元。

5、 施工单位必须根据施工现场特点及施工内容,制定安全施工管理措施,指定现场安全负责人,每日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状况,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6、 施工单位必须保持施工现场整洁,及时清理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垃圾、杂物等。土建工程确因施工场所条件限制,需将施工所产生的垃圾废物堆放在室外的,不得影响交通及环境,并应当天清理。不自行清理经通知后拒不整改的,并对施工单位罚款100元-200元,责令停工。

7、 从事高空作业时,必须在施工现场地面设置安全标志,清理地面可燃物,疏散地面人群并指定专人在地面负责安全工作。违者,责令停工。

8、 施工中如有明火或带火花作业,必须清理施工场所可燃物,并自行配备应急消防器材,如灭火器等。如施工单位不能自己解决,可向安委办暂借灭火器,每个押金100元。如果灭火器被损坏或使用,按实价予以补偿。

9、 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不得穿拖鞋、赤背,必须戴安全帽,正确佩戴和使用与其所从事的工作所必须的劳动防护用具和用品,违者,对当事人予以20元以上的罚款。

10、 施工单位车辆须按规定停放,不得在转弯处、消防设施、消防通道及危险品仓等处停放。机动车驾驶员在基地内驾车行驶时速 不能超过15公里,违者按《tcl王牌惠州第二生产基地车场管理秩序及室外场所管理规定》的有关条款处罚。

11、 施工单位运输散体物料"沙、石"等出入基地时,须采取措施防止散体物料撒落在地上。违者,责令清洁地面,并罚款100元。

12、 施工单位必须接受施工现场监护人、保安员、安全员的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立即整改,对违反以上规定的单位和人员,现场监护人、保安员、安全员可视其情节进行罚款,暂扣工具,直至强令停止施工等处理。

13、 施工现场发生火灾或伤亡事故时,施工单位必须立即组织扑救和救护工作,防止事态的扩大,并报告安委办实施支援。现场 救援行动结束后,应保护现场,配合安委办或其他相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不得隐瞒真相。

14、 施工单位及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施工计划、施工方案及相关技术要求进行作业,不得违规操作或无证作业。如属违章作业造成事故,给本基地的财产或员工造成损害的,除赔偿损失外,还可视情节罚款,责令停工整改,直至将相关责任人送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15、 施工单位进行土建作业时,须提前一日告知后勤服务部、动力设备部等相关部门,等相关部门做好相应工作后方可施工。

外委施工单位管理制度(通用22篇)篇十二

为,按照国家规范、标准和地方的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工程资料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包括基建文件、监理资料、施工资料、竣工图及声像资料等内容。

第三条。

工程资料是建筑施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建筑工程进行竣工验收的必备条件,也是对工程进行检查、维修、管理、使用、改建和扩建的重要依据,是城建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四条。

工程资料的编制、整理,依据国家、地方现行的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执行。

第五条。

集团公司技术质量部。

1、负责制定集团公司工程资料管理办法。

2、负责集团公司内部工程资料管理的交流,推广先进的建筑工程资料管理经验。

第六条。

分、子公司。

1、负责制定本单位工程资料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建立健全本单位工程资料管理体系,设立资料管理岗位,配备专(兼)职人员从事工程资料的日常管理工作。

2、负责对所属项目经理部工程资料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并对其进行监督和检查。

3、负责组织本单位的工程资料管理交流和培训,推广先进的建筑工程资料管理经验。

4、负责对竣工工程资料进行审核,按期向集团公司档案室移交所属单位的工程竣工资料。

第七条。

项目经理部。

1、建立健全项目经理部工程资料管理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分、子公司工程资料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资料员应持有效的资料管理岗位证书上岗。

2、负责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工作,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工程资料的安全。

3、负责工程竣工资料的组卷、移交工作。

4、项目部人员调动工作时,应将自己管理的所有工程资料移交项目经理部资料员,办理交接手续后方可离开,不得将工程资料带走或据为己有。

第八条。

分、子公司应组织项目经理部配备资料管理人员,成立资料管理组织机构,制定资料管理制度,确定项目经理部工程资料管理目标,并分解到相关岗位,做到责任明确,流程清晰,管理有据。

第九条。

工程开工前一周内,项目经理部依据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图纸,结合地方、行业、集团公司及分、子公司关于工程技术资料的有关规定,编制《工程资料管理计划》,经分、子公司审核后报集团公司技术质量部备案。

第十条。

1、编制依据。

2、工程总体概况,旨在明确工程资料中统一的工程名称、工程各参建单位、建筑规模、结构形式、开竣工时间等内容。

3、工程资料清单,包括资料类别、组成内容、原件份数。

6、工程资料管理制度,包括项目部内部移交时限、奖罚措施等。

7、竣工组卷及对外移交要求。

第十一条。

对与项目经理部签订施工合同的分包单位,项目经理部宜在分包项目施工前与其签订资料管理协议,依据“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对分包单位施工资料的编制、报审、移交等提出具体要求。

第十二条。

项目经理部资料员应根据资料内容进行资料盒的脊背、封面标识,做到整齐、美观,便于查阅。资料盒内应包括总目录、卷内目录、资料封面、分目录和资料内容五部分,各级目录及资料内容必须对应一致,层次清晰。

第十三条。

工程资料应随工程进度及时收集、整理,项目齐全、字迹清楚、图面整洁、签章齐全,必须使用档案规定用笔。资料编制表格式样应符合国家、行业或地方有关规定。

第十四条。

项目经理部各部门管理人员应根据工程进度及时填写工程资料,并按规定及时移交资料室。资料填写人员应对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第十五条。

项目经理部资料员随时掌握工程进度情况,保证资料与工程同步,发现滞后情况时,应依据项目部资料管理制度进行报告、催交工作。

第十六条。

项目经理部资料员负责对工程资料的编制情况进行初检。根据地方规定及相关规范要求对工程资料中的工程名称、施工部位、内容填写、签名盖章、交圈情况进行检查并督促相关人员整改,保证其正确性。对检查合格的资料,做好编目、外观整理、组卷等工作。

第十七条。

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应定期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对工程资料进行自检,留下检查记录,按项目部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奖罚并限期整改,并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对资料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总结和再培训学习。

第十八条。

分、子公司应定期或不定期对所属在施项目部的工程资料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填写检查记录并限期整改,并跟踪验证整改结果,确保工程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及时性、准确性。

第十九条。

工程竣工验收前,项目经理部必须按当地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定,完成工程技术资料的整理、组卷、自查工作,为工程竣工验收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十条。

实行工程总承包的项目经理部,应负责汇总整理分包单位编制的全部工程资料,统一管理。

第二十一条。

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项目经理部应及时收集各项验收记录的原件,经整理、汇总后形成完整的'竣工资料。

第二十二条。

归档范围的基本原则。

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活动、记载工程建设主要过程和现状、具有保存价值的纸质资料、声像资料等各种载体的文件,均应收集齐全,整理组卷后归档,具体要求应符合各地方及集团公司档案管理相关规定。

第二十三条。

需归档的工程资料,由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组织自检,自检合格后,报分、子公司审查,经分、子公司审查合格后方可向建设单位、集团公司档案室进行移交。

第二十四条。

经分、子公司审查合格的竣工资料,项目经理部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建设单位移交,办理移交手续。移交集团公司档案室的时限,执行集团公司档案管理相关规定。

第二十五条。

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应有委托合同)组织编制工程档案资料和竣工图的项目经理部,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限将全部工程档案移交城建档案馆,并办理移交手续。

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由集团公司技术质量部负责管理和解释。

外委施工单位管理制度(通用22篇)篇十三

我所负责标段工程概况,建筑面积x万平方米,收尾工程xxxx平方米。在工程建设中,一是抓工程质量,二是抓工程进度,三是抓安全文明施工。

加强与各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建设工程项目运作过程中涉及方方面面,必须搞好协调配合。在施工过程中,统一步调,形成合力,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情况,主动和领导汇报,作到沟通、协调,从而保证了项目建设顺利实施。

我在xx的领导下,在xx的建设中先后经历了xx,主体砖砼结构砌筑浇筑完成,内外墙的粉刷以及屋面挂瓦的各个阶段。在此工作过程中有成绩也有失误,对于自己取得的成绩将继续保持发扬,对自己工作中存在的失误,将认真的总结,深刻的反省,尽可能减少工作失误的发生。

我在每个阶段的工作中勤勤恳恳、任劳任怨,积极主动地完成各级领导交给的任务,并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不断学习钻研,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同时在思想上严格要求自己;在作风上艰苦朴素、求真务实为xx建设尽心尽力,努力工作。

建设施工过程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生产活动。不但包括组织成千上万的各种专业建筑工人和数量众多的各类建筑机械、设备有条不紊地投入工程施工中,而且还包括组织种类繁多的,数以几十甚至几百万吨计的建筑材料、制品和构配件的生产、运输、储存和供应工作,组织施工机具的供应、维修和保养工作,以及安排施工现场的生产和生活所需要的各种临时建筑物等工作。这些工作的组织与协调,对于多快好省地进行工程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建设工程也具有时效性的特别,各种规范不断的更新和发展,我不仅需要自己不断学习,更应该主动、互相交流、互相学习、取长补短,不断增强自身业务知识和技术。

今后我们要切实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树立自觉的学习意识,循序渐进,温故知新,持之以恒,坚持不懈,扎扎实实地学习,才能学到真才实学,才能把学到的知识融会贯通到我们的具体工作中去。

外委施工单位管理制度(通用22篇)篇十四

一、进场施工机械设备安装后必须按规定进行验收,合格方可使用,做好验收记录,验收人员履行签字手续。验收内容主要是:

1、安装位置是否符合施工平面布置图要求。

2、安装地基是否坚固,机械是否稳固,工作棚搭设是否符合要求。

3、传动部分是否灵活可靠,离合器是否灵活,制动器是否可靠,限位保险装置是否有效,机械的润滑情况是否良好。

4、电气设备是否安全可靠,电阻摇测记录应符合要求,漏电保护器灵敏可靠,接地接零保护正确。

5、安全防护装置完好,安全、防火距离符合要求。

6、机械工作机构无损坏;运转正常,紧固件牢固。

7、机手持证上岗。

二、机具的保养、维修是杜绝机械事故的关键工作,必须按规范标准和有关规程办,这里总公司补充强调几点,要求项目部做好。

1、各种作业施工机械必须由专人负责保养、维修,并落实责任制,做到勤检查、勤保养、勤维修。

2、严禁机具带病运作,杜绝不安全因素。

3、不懂机械性能者不准从事保养、维修的工作。

4、电器设备,特别是塔吊、卷扬机、拌和机等下班前应拉下闸刀,关闭好电箱,上班前持证上岗者必须检查试车正常后方可运转作业。

安全生产检查是安全生产职能部门必须履行的职责,也是监督、指导、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杜绝不安全因素的方法途径和有力措施,各级职能部门必须认真抓紧抓好这项工作。

1、检查内容。

安全生产检查应根据施工(生产)季节、气候、环境的特点,制定检查项目内容、标准,一般的检查内容包括检查思想、制度、机械设备装置、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教育、培训、操作行为、劳保用品使用、文明施工、伤亡事故处理等等。

2、检查评定标准。

安全生产检查的评定标准按照浙建建成282号文件《浙江省文明施工安全标准化现场管理规定》的要求作为评定标准打分。

外委施工单位管理制度(通用22篇)篇十五

1、严格按资质登记许可的经营范围从事工程承包活动,有完善的施工承包手续和合同。不转报或违法分包工程。

2、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对承包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按规定对工程项目进行施工管理,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法律、法规和建设工程质量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和承包合同进行施工。

3、项目经理、施工员、技术负责人、质检员等专业技术管理人员配套,并具有相应资格及上岗证书。建立、健全职工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的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考核不合格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4、按有关规定编制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履行完整的签字审批手续,并能在施工作业中切实贯彻执行。

5、参加施工技术交底及图纸变更洽商,严格按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设计,不得偷工减料,施工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时,应及时向有关各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6、建立、健全施工质量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在各施工班组建立并认真执行施工质量自检、互检和交接检制度。

7、对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预拌商品砼进场检验,未经见证执行施工质量自检、互检和交界检制度。

8、做好分项工程、隐蔽工程项目检查评定和工程质量保证资料,要做到及时、真实、齐全认证人要到位。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通知建设单位和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9、按有关规定进行各种检测,对涉及结构安全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在建设单位代表或工程监理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10、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建设工程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负责整改返修。对工程施工中出现的质量事故按有关文件要求及时如实上报和认真处理。

11、建设(开发)在未办理完设计文件审查和施工许可证之前应拒绝开工及按规定的其他质量行为。

外委施工单位管理制度(通用22篇)篇十六

总经理职责:

1、总经理是本公司系统安全施工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公司系统的安全施工和本规定的执行,以及本公司系统各级安全施工责任制的建立、健全与贯彻落实负全面领导责任。

2、直接领导或委托行政副职领导本公司安全监察部门。对本公司安全监察机构和所属施工企业安全监察机构的建立和健全负责。

3、必须将安全工作列入本公司重要议事日程,定期主持召开安全情况分析会,听取安全监察部门的汇报,协调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4、审定公司年度安全工作目标计划。主持公司安全工作会议,部署安全施工工作。

5、确保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和反事故措施经费的及时提取和使用。积极采取措施,为职工创造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

6、对安全工作做到重奖重罚。

7、及时检查、指导安全工作,解决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

8、组织并主持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审批“重大伤亡事故调查报告书”。 

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职责:

1、总工程师对本公司的安全技术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组织编制并审核公司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3、组织安全工作规程和安全施工管理规定的学习、考试及取证工作。组织安全技术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工作。

4、组织编制并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措施”。组织编制各工程施工项目安全施工措施分类(重大、重要、一般)编制、审批的程序。负责审批程序中规定的重大施工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

5、审批技术革新及施工新技术、新工艺中的安全施工措施。

6、组织安全设施的研制及推行工作。

7、参加公司安全大检查。组织对频发性事故原因的分析,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重大安全技术问题。

8、参加死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参加事故的技术鉴定及技术性防范措施的审定。

工人安全施工责任:

1、认真学习并自觉执行安全施工的有关规定、规程和措施,不违章作业。

2、正确使用、维护和保管所使用的工器具及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并在使用前进行检查。

3、不操作自己不熟悉的或非本专业使用的机械、设备及工器具。

4、施工项目开工前,认真接受安全施工措施交底,并在交底书上签字。

5、作业前检查工作场所,做好安全措施,以确保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下班前及时清理整顿现场。

6、施工中发现不安全问题应妥善处理或向上级报告,爱护安全设施,不乱拆乱动。

7、认真参加安全活动,积极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合理化建议。帮助新工人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水平。

8、对无安全施工措施和未经安全交底的施工项目,有权拒绝施工并可越级上告。有权制止他人违章;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9、尊重和支持安全监察人员的工作,服从安全监察人员的监督与指导。

10、发生人身事故时应立即抢救伤者,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报告;调查事故时必须如实反映情况;分析事故时应积极提出改进意见和防范措施。

(二)安全施工教育培训制度;

1、各级领导必须参加每年年初由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教育与考试。对新聘任的各级领导必须进行岗前安全教育与考试。

2、每年组织一次有本单位施工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专职安监人员和施工班(组)长参加的安全教育培训与考试。此项工作应由经理或主管施工副经理、总工程师负责,教育部门主办,安监部门配合。

3、建立劳动保护教育室。运用各种形式,广泛开展安全施工宣传教育活动。

4、 每年年初和新工程开工前,组织施工人员进行一次安全工作规程、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及本公司安全规章制度的学习和考试,考试合格并取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5、对新职的人员(包括合同工、临时工、代训工、实习人员及参加劳动的学生等)必须进行时间不少于三天的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分配工作。

(三)安全施工检查制度;

公司除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外还应进行定期每季度一次的安全大检查,检查包括:一般性检查,阶段性检查,专业检查和季节性检查。这几种检查可以结合进行,也可以分别进行。

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

1、查领导——是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是否把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付诸实施;是否做到“五同时”,以及各级安全施工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2、查管理——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帐表册卡的建立及执行情况;查安监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安全管理效能;查安全网络的组织和活动情况;查工地和班(组)安全管理工作。

3、查隐患——查施工现场存在的事故隐患;查违章违纪;查安全设施及安全标志的设置;查文明施工情况。

4、查事故处理——是否真正做到了“三不放过”;是否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统计和上报。

(四) 安全工作例行会议;

1、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基建安全工作会议,对整个年度的安全施工管理工作做一个全面的总结,布置年度安全工作要求。

2、召开的安全工作会议,应由行政正职组织和主持。

3、 安全工作会议应有完整的记录,并立卷存档。

      (五)事故调查、处理、统计、报告制度;

职工在施工活动中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含急性中毒),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认真进行调查、分析、处理、统计和上报。

1、记录事故(不含严重未遂事故),由事故当事人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向班(组)长报告,由班(组)长主持调查、处理并登记后向工地专职安全员报告。

2、轻伤事故,由事故当事人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向班(组)长报告,由班(组)长报告工地专职安全员,工地专职安全员应在当日报告公司工程处安监部门。

轻伤事故由工地主任主持调查、处理并填写“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于事故发生后3日内报送至安监部门。

3、记录事故中的严重未遂事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工地专职安全员,由专职安全员立即报告公司工程处领导和安监部门。

严重未遂事故由工地主任主持,安监部门参加,进行调查、处理并填写“严重未遂真故报表”报送安监部门。

4.、重伤事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给公司工程处负责人和安监部门。公司工程处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用快速办法(最迟不超过24小时)报告给公司负责人和安监部门、当地劳动部门以及主管电力公司安监部门重伤事故由公司工程处经理主持调查、处理并填写“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报告书”,于事故发生后一个月以内报送公司或当地劳动部门批复。

5、死亡事故和重大伤亡事故:

(1)  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公司工程处负责人和安监部门。公司工程处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查清基本情况,并立即报告公司负责人,公司安监部门和工会组织,以及当地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设区的市一级)劳动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和工会。

公司负责人或安监部门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必须在24小时内将事故概况转报给公司负责人或安监部门以及电力工业部建设协调司。

(2)  死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由公司经理参加或组织,会同公司安监部门、工会组织和当地劳动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工会等有关人员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

“职工死亡事故调查报告书”应在事故发生后一个月内报送公司或劳动部门批复,同时应报送电力工业部建设协调司,并抄送参加事故调查的有关单位及部门。

(3)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由公司总经理或基建副总经理负责组织,会同同级劳动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监察部门、工会等有关人员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必要时,电力工业部派员参加事故的调查。

“重大伤亡事故调查报告书”应在事故发生后45天内报送公司或省级劳动部门批复。同时应报送电力工业部,并抄送参加事故调查的有关单位及部门。

6、发生特别重大死亡事故应依据国家的有关规定调查处理。

7、发生重伤、死亡、重大伤亡事故,就近施工人员应立即停止工作,迅速采取措施抢救伤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8、企业对发生的事故,应在查清原因,分清责任的基础上,按照本规定有关奖惩的规定和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理。

伤亡事故处理结案后,应公开宣布处理结果。

(六)奖惩制度;

2、消除事故隐患,避免了重大事故发生的;

5、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在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

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罚:

1、对轻伤事故的责任者,应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5、对重大伤亡事故负主要和直接责任者,应给予开除留用或撤销行政职务的处分;负次要和领导贡任者,应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

6、对造成特别重大死亡事故的责任者,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一、引言

随着国家电力体制改革开放政策的不断深入,越来越多的电力工程建设项目推向市场,电力建设工程项目的建设已从传统的计划内区域分配任务为主到彻底以市场竞争为主的建设行为,即全面推行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制,通过工程项目招标投标,降低工程造价,缩短工程建设工期,提高工程质量,提高投资经济效益。电力建设施工企业的行业区域垄断已不复存在,非电力建设施工企业已渗入到电力建设市场。因此,电力建设施工企业若再没有危机感,进行管理创新、技术创新,提升管理、技术水平,可以预计迟早要在市场竞争中被其它行业的施工企业赶出电力建设市场,甚至被淘汰。

二、电力建设施工企业的管理创新

(一)管理创新应坚持以人为本

电力建设施工企业管理创新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人力资源是电力施工企业最宝贵的资源,人力资源所具有的创造性和可持续利用性,是世界上任何一种物质资源所无法比拟和替代的,尽管目前电力施工机械化程度越来越高,但这些先进的机械设备都必须靠人工去操作。因此,必须尊重员工、爱惜员工、充分发挥员工的潜力,且做到以下五点:

1、要尊重员工的主体意识,充分肯定员工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主体作用。

2、要着力培育员工努力拼博的奉献精神。

3、要不断激发员工的创新精神。

4、要为精英人才构筑施展才华的舞台。

5、要构建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二)管理创新是一个发扬民-主、集思广益的过程

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继续深入,电力建设施工企业要想在市场的竞争中取得主动,作为一个企业的最高管理者,其知识、经验、技能及思维能力等是很有限的,企业管理者在决策中的职能不仅仅是“拍板”,而应该是决策全过程的组织者和指挥者,一旦发生重大决策失误或处事有失公正,将直接引发职工的不满甚至严重的对立情绪。这就对企业管理创新工作提出了一个客观要求,即企业每项新决策都必须走群众路线,发扬民-主精神,先自上而下,再自下而上,在充分酝酿、集思广益的基础上形成,以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三)管理创新要体现个性

实事求是,因地、因时、因人、因事制宜,是电力建设施工企业管理创新必须坚持的原则。坚持这一原则,既要大胆地吸收和借鉴他人的一切成功模式,吸取和借鉴他人的先进经营方式、管理方法,同时又要从自己的实际出发,体现个性和自己的特色。盲目随从、照抄照套、不加消化地引进他人的管理模式,不一定保证成功。

(四)管理创新就是要让企业一切行为自觉地服从市场

电力建设施工企业管理,就是对电力建设企业施工经营活动进行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等的理顺。“抓市场”、“抓管理”是电力建设施工企业两大任务。在今天的电力建设行业领域,市场不断开放,区域性的行业自然垄断已经打破,电力建设施工企业必须面向市场,也就是说,管理创新与坚持市场化相结合,使电力建设施工企业的一切行为自觉地服从市场,并在市场上站稳脚跟。电力建设施工企业必须把自己摆到市场上去,要把市场观念牢固地树立起来,努力发现并培育市场机会。在企业管理创新上,既要考虑自身管理机制怎样、管理方式如何,要明白应该怎么干、有什么措施、达到什么目标。

(五)严格执行贯标是电力建设施工企业管理创新的理想选择iso9000族标准,是世界上发达国家企业管理的先进经验总结和智慧集成,它把企业引入规范化、法治化的管理,其管理思想遵循多年来国际质量管理专家总结出的质量管理八项原则:以顾客为关注焦点、领导作用、全员参与、过程方法、管理的系统方法、持续改进、基于事实的决策方法以及与供方的互利关系。在质量管理体系方面,采用“过程方法”的结构和内容,适用于所有产品类别和各种类型的组织,管理的系统方法符合pdca循环方法,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宗旨,是使企业产品的质量管理得到提高和过程受控,并获得不断的持续改进,满足顾客要求和法律法规要求。

电力建设施工企业通过认证,获得证书,意味着企业的产品实现过程的受控状态得到了国际国内各行业的认可。企业的内外部环境得到改善,质量损失减少,成本降低,员工的质量意识提高,企业的效益同步增长。

电力建设施工企业贯标的有效运作,明确了领导层、管理层、执行层的职责,把领导层引向对外提供信任承诺,优化了资源配置,领导层管理战略决策;管理层则必须对实现战略目标进行有效的策划、分解,作出计划的安排,并监督、执行、落实;执行层则必须依照过程控制的5w1h(when,where,who,what,why,how)进行,所有的产品(或服务)实现过程控制必须是规范化和程序化的,从而使企业管理走上法治化、程序化的轨道。

结合电力建设施工企业的产品服务特征、行业特性以及认证的发展趋势,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安全、环境、质量、计量四大体系的程序文件,加强制度化、规范化管理,逐步从粗放型管理向精细化管理过渡是电力建设施工企业管理创新的理想选择。

总之,管理是企业永恒的主题,创新是管理富有活力的源泉。结合电力建设施工企业特点,在管理创新上可采取以下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

1、统一认识,不折不扣的建立、运行一体化mis系统信息大平台,充分展现管理魅力,提高管理水平。

2、加强作风建设,强调优质服务。目前的电力工程建设走的是管理型道路,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服务,要吸纳协作合作伙伴之优秀、创电建工程之精品,就必须以务实的态度搞好管理服务工作。为此,在管理层执行严格的制度,建立一支纪律严明的管理队伍。

3、在管理中加强业绩管理,不仅要考核结果,对过程工作质量尤其要考核。

4、巩固和发展项目成本的管理思想,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职工在工程建设中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强化依法经营,确保经济活动合规合法的规定。

5、实施集约化管理,优化配置企业资源,全面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加强成本和资金使用的过程管理,进一步规范设备、物资、工程分包的集中招标采购以及工程承发包的招投标管理制度。

三、电力建设施工企业技术创新

(一)要善于发现和抓住市场机遇

满足市场需求,获得施工利润,是检验技术创新成功与否的最终标准,所以技术创新要始于市场,终于市场,紧紧把握市场。电力建设施工企业首先要对全国电力建设行业市场进行深入细致的了解和分析,进而发现市场的现实和潜在需求,抓住市场机遇。市场机遇主要来源于市场的拉力和技术的推力。而以市场为导向的市场拉力式的技术创新,对技术创新的成功往往起着更为重要的作用。

从电力建设施工企业技术创新的实践来看,在有电力建设施工企业参与的几乎所有成功的技术创新的项目中,企业从一开始就要对市场需求情况全面了解,并对技术创新可能给企业带来的效益有一定的计划。另外,企业在技术创新过程中,也要作好商业化的准备,抓住技术创新可能给企业带来的.商机。

(二)要明确技术创新目标

电力建设施工企业在确定技术创新目标时要从市场出发,结合技术经济的可行性,认真制订出简单明确、参与者认同的切实可行的技术创新目标。确定了创新项目的目标以后,就要据此制定相关的工作计划,把各项目标细化分解。工作计划分为技术和经济两方面的计划,技术方面要确定所要达到的技术要求和指标,经济方面应确定成本和市场回报率。企业在选择创新目标时,技术方面的因素是前提,经济方面的因素是基础,必须把它们结合起来加以考虑,做好可行性的论证工作。

(三)技术创新要突出重点

技术创新就是根据技术创新目标来构造其创新过程所遵循的指导思想,以及在这种思想指导下的一系列规划、策划、内容和程序等方面的重点。它具有全局性、长远性和可靠性的特点。也就是说,技术创新重点要解决以下三方面问题:

第一、技术创新面向市场竞争采取何种态势,是进攻型或是防卫型;

第二、研究开发创新技术;

第三、采用何种方式进行技术研究和开发。电力建设施工企业在技术创新活动中要获得成功,必须制定有效的技术创新战略,突出重点,确定长期、中期和短期发展目标及相应的措施:

1、确定技术创新的战略意图。

它是企业长期追求的最高目标和理论,其核心内容可用最简洁的语言来表达,如青岛海尔的战略意图是“真诚到永远”,建筑行业最高奖——鲁班奖获得者贵州电建二公司的战略目标是“纳全国电建之优秀,创贵州电建之品牌”。战略意图为企业技术创新提供长期指导并为企业技术进步和发展提供动力。

2、确定战略意图实现的战略方案和战略措施。

电力建设施工企业应将所要达到的总目标划分成阶段性的企业近期可望实现的分目标和切实可行的措施。

3、技术创新项目参与的各方动机和目的不相同。

电力建设施工企业关心的是获取施工或服务利润和市场竞争优势的形成;提高自身的技术水平;协调好技术、利润和工程施工之间的关系。技术创新是一种持续发展过程,企业技术创新的长期战略就是要对产品和工艺进行持续不断的改进,把握好安全、质量、工期、成本之间的协调关系。

(四)注意细节创新定位

电力建设施工企业在从事技术创新的过程中并不能一味地追求“高、精、尖”的技术,而必须贴近项目法人要求,无微不至地为项目法人所想,把项目法人的愿望和要求作为技术创新的出发点。电力建设施工企业要学会从项目法人的管理过程中揣摩项目法人的愿望,并从解决项目法人的经济运行出发来确定自己的细节创新定位。只有抓住一点一滴的细节创新,才能很快得到电力建设市场的承认。

(五)选择合适的合作伙伴

选择合适合作伙伴,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首先,合作伙伴的选择要有利于形成互补性的伙伴关系,包括横向和纵向互补,横向互补是指合作伙伴具有不同的技术优势或技术互补性。纵向互补涉及到市场开发、经营管理等过程。合作伙伴一般包括科研机构、大专院校、设计、监理、调试、用户等。建立稳定而有效的伙伴关系必须以互补性为基础,市场参与各方必须各有所长、各有所需、各有所获,具有共同的责任感,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这样才能形成较强的合作创新能力,技术创新成功的可能性才能最大。

其次,合作协议应确定比较现实的条款和条件。伙伴间的合作关系可由协议予以保障,良好而紧密的合作关系除有法律约束外,还必须有强烈的合作意愿。

最后,创造良好的人际关系环境。合作项目成功的关键取决于参与创新的人员构成,良好的人际关系可以使人心情舒畅,情绪饱满,能充分发挥参与者的主动性和创造性。良好的人际关系是项目合作的前提,是创新成功的保证。

(六)技术创新必须具备的必要资源

创新需要投入,技术创新能否成功的关键是看企业是否具备必要的财力、物力和人力资源。财力资源为技术创新提供经费,保证技术创新能够及时有效的上马;物力资源也可称技术资源,它分为硬件资源(设备、仪器等)和软件资源(专利、工艺等)以及安装调试能力,它是技术创新能够正常进行的技术保障:人力资源对技术创新的成功起决定性的作用,许多创新活动的成功都与参加项目的核心人员或项目负责人直接相关,项目核心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素质和技能,包括技术水平、商业意识、组织能力和工作热情等。

(七)创新技术的保护与持续开发

这是电力建设施工企业取得竞争优势的重要条件。创新技术的保护取决于制度环境和技术性质。虽然我国已建立起比较好的专利制度,但目前还有不少企业专利意识差,不懂得用专利法来保护自己的发明创造和创新技术。通常,创新技术的保护除了用法律武器以外,还可利用技术的特殊性来保护。一般情况下,技术的保护性取决于技术的复制成本,凡易用文字、图表等表达的技术就不易保护,反之,就易于保护。一方面是增强专利意识和法律观念,树立注册在先的观念,另一方面是充分利用自己的优势开发一些有特色、起点高、易于保护的实施技术。

随着电力建设施工企业之间竞争的日益激烈,企业要保护市场竞争优势,还要注重技术的持续开发,不断创新,这就需要企业员工和创新人员有不断创新的动机和热情,所以应建立有效的分配制度和激励机制,加强对职工创新意识的教育,不断提高职工的求异思维、反向思维、替代思维、模仿思维、想象思维的能力,培养企业创新后劲,只有这样才能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地发展,企业竞争优势才能得到巩固和加强。

外委施工单位管理制度(通用22篇)篇十七

组长:

成员: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科室负责人。

消防救援大队防火监督干部。

联络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管科。

消防救援大队副大队长。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共同研究解决建设工程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过程中的重大事项,会议召开时间、地点由组长沟通确定,联络人负责具体会议事项。

经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消防设计审查和消防验收合格的建设工程,在工程取得审查和验收合格文书后,5日内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审批文书移交消防大队一份存档,确保消防救援大队能够随时查阅工程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竣工图纸等资料,具体工作的开展由联络人具体实施,其他成员配合。

联络人负责对本领域新出台的涉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的相关政策、国家标准、地方性标准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收集整理,及时通报相关成员。

(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责。

一是负责对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消防设计和施工图审查质量的监督。

二是将施工图是否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强制性标准纳入到年度勘查设计和施工图审查质量专项检查的内容。

三是负责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监督检查。

四是配合消防救援大队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产品抽样检查工作。

(二)消防救援大队职责。

一是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施工现场的消防监督检查提供技术指导。

二是负责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产品抽样检查工作。

三是负责将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未取得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的建筑工程通报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查处。

外委施工单位管理制度(通用22篇)篇十八

1、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施工,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直接责任。

2、项目经理作为施工安全第一负责人,对施工安全管理工作负有主要责任。

3、项目部要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体系,建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设置专职安全管理部门,配备足够的专职安全员。

4、项目部需配备足够的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并专款专用。

5、项目部应依据工程特点编制安全生产计划,对高空作业、桥梁架设、用电、起重等危险性大的施工项目应编制专项施工技术方案;对危险性大的施工项目或特殊工种每天施工前技术人员应当向施工人员做好技术交底,双方签字确认。

7、依法对从业人员进行生产安全教育与培训,增强安全意识和责任心。

8、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总工)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负责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保障措施及应急预案进行预演,检查方案的可行性。

9、项目部应派专职安全员对施工现场有重大危险部位的'巡视,应每天至少一次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工作巡视,按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并对照相关要求逐项填写“安全工作日常巡视检查记录”。专职安全员必须填写安全生产日记,记录每天施工现场安全工作实施情况。

10、项目部各级管理组织要定期不定期地组织开展活动,充分发挥作用。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和专题分析研究会议;安全管理部门要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和安全员工作会议;作业队要定期召开施工现场安全会。

12、要强化责任制落实中的重点工作:强化各级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强化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强化施工安全的过程性控制。

13、一旦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应立即整改。整改过程中必须有纠正措施和预防类似事件重演的预防措施,措施要经过审核、批准,整改过程中要进行跟踪、检查、验收,资料要存档备案。

14、组织和参与安全管理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处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事故的处理工作。

15、参加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组织的“安全生产活动周”、“安全生产活动月”等专项活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评比活动。

17、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有关的安全工作管理规定,对施工现场发生的安全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应在2小时内电话报告项目办,并在24小时内书面呈报突发安全事故报告。书面报告应说明安全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安全事故简要情况(包括造成的伤亡情况和影响、初步估计的经济损失)、安全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和责任的初步判断、安全事故发生后所采取的应急措施,影响是否得到控制等。

外委施工单位管理制度(通用22篇)篇十九

1、施工单位每年对职工进行一次专门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理程序的培训。特别是要加强重点岗位人员的应急知识培训,提高现场应急处置能力。

2、项目部要在建设单位,总监办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统一指导下,根据国家安全生产事故有关应急预案,分门别类,制定及修订本单位的各类安全生产应急预案。项目部要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各单位以及关键工作岗位在内的应急预案,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预案体系,并与上级部门及有关部门的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3、积极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每年至少要组织一次应急预案的演练,通过演练,检查预案,锻炼队伍,教育职工,提高能力。

4、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水平。

5、通过各种有效方式,加大宣传力度,普及安全生产事故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和应急处理知识,提高职工救援技能,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应对事故灾难的能力。

6、建立兼职的应急救援队伍,加强组织和培训。

7、加强对应急救援器材的管理工作,加强对储备应急物资的动态管理,保证及时补充和更新。

8、项目部要切实保证对应急管理设备及设施的资金投入力度。

9、对重点部位的危险源点及重大危险源实行24小时实时监控。

10、安全生产事故善后工作结束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要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高改进。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物产中大公用环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环境”)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提高物产环境防范和处置事故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事故及其造成的损害和影响,保障职工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结合物产环境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按照“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企地衔接”的要求,建立“上下贯通、多方联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开展应急管理常态工作。各级领导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充分发挥应急响应的指挥作用。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物产环境本部、各子公司及所属企业(以下简称“各单位”)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本制度所指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是指应对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而开展的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和应急评估等全过程管理。

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其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依照本办法执行。相关规定有特别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物产环境成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公司董事长担任组长,总经理和分管生产安全的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其他领导为小组成员,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应急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运营管理部门。

第五条物产环境对本级及各单位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对工作负责,统一领导、协调有关部门和各单位开展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第六条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各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是本单位应急管理领导机构。

第三章管理内容。

第七条各单位应当针对重大危险源、重要生产装置、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要害部位、关键生产环节、危险生产与作业场所、公共聚集场所及重大活动,开展危害辨识和风险评估,制定突发生产安全事件预防和控制措施,并组织实施。

第八条各单位应当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生产安全事件,编制生产安全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并建立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培训、演练和审核备案等管理制度。

第九条各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组织建立本单位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不具备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条件的企业,应当与周边应急救援力量签订协议,为本企业应急救援提供保障。按要求购置和储备与应急处置救援需求相适应的应急物资装备。

第十条各单位应当鼓励和支持应急管理方法、应急技术、应急装备的研究与推广应用。

第十一条各单位应当保障应急资金列支渠道畅通,确保应急物资装备和应急救援响应资金及时到位,足额保障。

第十二条各单位应当有计划、分层次地开展全员应急培训,通过多种形式培训和针对性训练,提高全员的安全生产应急意识和应急能力。

第十三条各单位应当针对不同内部条件和外部环境,定期或有计划地分层级、分类别开展桌面推演、实战演练及综合演练等多种形式的生产安全应急演练活动,并对演练工作进行总结评估。新制定或修订的生产安全应急预案应当及时组织演练。

第十四条各单位应当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对于发现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及高后果风险因素,应当及时组织开展隐患治理工作,加强事故防范措施,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监测预警。

第十五条各单位应当认真落实应急值班制度,接报信息后应当按照规定时限报送,落实领导批示,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开展应急准备,并做好事态跟踪工作和后续工作。

第十六条各分(子)公司应当明确并落实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突发紧急状况下的直接处置权和指挥权。在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应当立即下达停止作业指令、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或组织撤离作业场所。

第十七条事发单位应当根据事故应急救援需要划定警戒区域,配合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及时疏散和安置事故可能影响的周边居民和群众,劝离与救援无关的人员,对现场周边及有关区域实行交通疏导。必要时,应当对事故现场实行隔离保护,重要部位、危险区域应当实行专人值守。

事发企业应当在不影响应急处置的前提下,采取有效措施保护事故现场,及时收集现场照片、监控录像、工艺设备运行参数以及应急处置过程等资料。任何人不得涂改、毁损或隐瞒事故有关资料。

第十八条事发单位或现场应急机构应当依法依规及时、如实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及上级单位报告事故情况,不得瞒报、谎报、迟报、漏报。当地方人民政府或上级组织开展现场应急救援时,事发单位或现场应急机构应当接受地方人民政府或上级组织的统一指挥,并持续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第十九条事发单位应当及时对事故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过程进行总结,并将总结报告上报事故调查组和上级主管部门。

第四章考核奖惩。

第二十条物产环境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纳入业绩考核,按照年度《安全综合目标管理责任书》进行考核。所属单位应当对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绩效考核。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各单位可根据本制度,结合企业实际,修订完善应急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第一条。

为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有效处置安全生产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根据《安全生产法》,结合本州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应急预案,系指安全生产事故预案。应急预案管理应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监督、指导应急预案的制定、培训、演练和宣传教育等工作,协调相关应急预案的衔接关系,对应急预案所涉及的资源和保障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条。

应急预案必须经制定单位组织论证和审查,并经实施应急预案有关单位认可,由制定单位发布,印送与应急预案实施有关的单位。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报送上一级政府及其安监部门备案;政府各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报送同级人民政府及其安监部门备案。

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所属各级单位都应当针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制定应急预案和有关作业岗位的应急措施。生产经营单位所属单位和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报经上一级管理单位审查。

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营、储运单位的应急预案,以及生产经营单位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应急预案,应当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报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生产经营单位涉及辐射、城市公用事业、道路交通、火灾、铁路、民航、水上交通、渔业船舶水上安全以及特种设备、电网安全等事故的应急预案,依据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备案,并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抄报安全监管部门。

第六条。

应急预案制定单位应当对与实施应急预案有关的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使其熟悉相关的职责、程序,对本单位其他人员和相关群众进行培训和宣传教育,使其掌握事故发生后应当采取的自救和救援行动;生产经营单位还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岗位应急措施的培训;应急预案所涉及的有关单位对应急预案中明确的与其相关的职责应当组织落实。

第七条。

应急预案在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适用范围、条件,有关应急资源情况,以及与相关预案的衔接关系等发生变化时,或发现存在问题时,应当及时修订。

第八条。

应急预案的演练与实施。州、县人民政府应根据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重点领域的具体情况和需要,组织开展应急预案的演练;高危行业、人员密集场所等生产经营单位,每年应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各自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开展针对性的应急预案演练工作。

1、总则。

为了规范调度班安全生产管理,夯实调度班安全基础,为宣城电网安全运行提供调度保障,制定本制度。

2、调度运行。

2.1调度值班。

2.1.1值班主值是当值的领导者,对本值电网安全运行、倒闸操作、工作许可、事故处理、无功电压、经济运行负完全责任,副值应配合主值完成电网监视、倒闸操作、工作许可、负荷管理、无功电压管理及事故处理。值班调度员应坚守岗位,及时准确的处理电网运行中发生的各种事情,保证电网安全运行。

2.1.2值班调度员进行调度操作时(包括调度操作指令票操作和口令操作)应一人操作、一人监护,特别复杂的重大操作应双重监护,操作前应核对现场实际运行方式、分析负荷平衡情况、无功电压运行情况和合解环潮流情况,重大操作还应进行危险点分析和事故预想。

2.1.3值班调度员应对电网实时情况进行危险点分析,制定预控措施,并进行事故预想。

2.1.4值班调度员应及时做好值班记录、事故处理记录、拉限电记录、危险点分析、事故预想等各项记录。

2.1.5严格执行三公调度的有关制度,保护电力市场各方利益。

2.1.6调度员值班应按经批准的值班表执行,特殊情况需调整班次,须经调度班长同意。

2.2交接班。

2.2.1交班者应为下一班做好一切准备工作,接班者应提前10到15分钟到班,接班前4小时内不得喝酒。

2.2.2处理事故或进行重要得倒闸操作时,不得进行交接班,待处理事故或倒闸操作暂告一段落后方可进行交接班。

2.2.3交接班时应对下列事项进行交接:

2.2.3.1系统及各变电站的运行方式,运行有关注意事项及规定;。

2.2.3.2系统负荷、电压及无功补偿情况;。

2.2.3.3已执行的和待执行的调令票份数(包括口头命令);。

2.2.3.4设备检修工作报告情况及检修工作申请单执行情况;。

2.2.3.5继电保护装置投停及定值变更情况;。

2.2.3.6事故、异常运行、设备缺陷情况;。

2.2.3.7拉、限电情况及用电指标;。

2.2.3.8电网存在的危险点及预控措施等。

2.2.4交接班时应做好的下列记录:

2.2.4.1交接班记录;。

2.2.4.2调度运行值班记录、事故处理记录、拉限电记录等口令项数统计;。

2.2.4.3危险点分析记录(接班值接班后立即做)。

2.3调度联系汇报。

2.3.1值班调度员在值班期间受安徽省调值班调度员的指挥,负责正确执行省调值班调度员的运行、操作和事故处理指令;省调管辖、许可范围内设备异常故障时及时汇报省调,华东网调管辖设备异常故障时,也应及时汇报省调。

2.3.2值班调度员在其管辖范围内的调度联系对象为:各县(配)调值班调度员、各变电站站长、值长或主值班员,线路工区和修试工区的工作联系人,电力用户指定的电气联系人,联系人名单需经公司或工区批准或调度协议约定。

2.3.3当电网实际情况需要时,地调值班调度员有权直接与县(配)调管辖的变电所进行调度业务联系和发布调度指令。

2.3.4各级值班调度员及运行值班人员在业务联系、发布和接受调度指令时,必须先互报单位、姓名,使用统一调度术语、操作术语,严格执行发令、复诵、回报、录音记录制度。

2.3.5各单位领导向运行人员发布的指令,如涉及地调值班调度员的业务权限时,必须得到地调值班调度员的同意后才能执行(但在现场事故处理规程内已有规定者除外)。

2.3.6地调与各运行单位之间的调度电话是电网统一调度的重要手段,非调度业务不得占用,调度业务联系必须使用自动录音电话,调度电话出现异常时应立即汇报所领导处理,只能使用非自动录音电话或手机进行调度业务联系时,也应事先汇报所领导、调度班长。

2.3.7发生重大设备缺陷、故障、电网发生事故或重要设备跳闸时应及时汇报公司分管生产的总经理、总工程师、调度所领导、生产部、安全部主任、调度班长,设备故障缺陷及时通知设备维护部门处理,负荷变化情况、用户停产生产变动情况应及时书面通知方式。

2.4调度操作指令票。

2.4.1除有关规程规定可以使用口令操作外,所有调度操作均应使用调度操作指令票。

2.4.2正常调度操作指令票由操作前一日白班副值拟定、主值初审,晚班主值复审、副值预发;新设备启动等特别重大操作提前两日白班拟定、初审,晚班复审、预发,班长应对特别重大操作进行审核;临时操作应由副值拟定、主值初审,班长复审。

2.4.3调度操作票的填写应按典型调度操作指令票规定的精神进行,应由计算机开票打印出来,不得有错误,已预到现场的调度操作票因方式变化等原因需进行两处及以下的改动时应注明原因,并及时通知。

外委施工单位管理制度(通用22篇)篇二十

5、本施工点主要涉及占用g15高速的工程为桩号k1+280~k1+600dn1400供水管道及施工机械的卸装。预计工作量为:

12米/根的dn1400钢管27根、220挖机2台。

施工步骤:

1)提前与供货单位联系,准备充足货源与车辆并预定到货时间(9月8日)

2)联系1台80t汽车吊随时准备(9月8日)

3)准备安全防护物品及交通引导措施(9月8日-9月11日)

4)现场吊卸dn1400钢管及施工机械、退场(9月12日)

8、占用高速公路说明

绕城高速dn1400-1200供水管道工程起点为东环高架南延(桩号k0+000),管道沿绕城高速北侧向东敷设,途径苏嘉杭高速,终点位于郭巷大道西侧(桩号k3+058),全线敷设dn1400供水管道约3058米。供水管道基本采用直埋方式排水,部分跨越河道采用灌注桩架空方式,管道过苏嘉杭高速时采用桥梁下方架空穿越方式。

我方施工至苏嘉杭高速下方及苏嘉杭东侧时(桩号k1+280~k1+600),经过现场勘查发现:现场无施工便道,只有一座年代久远的石砌拱桥,造成苏嘉杭下方架空管及东侧直埋管材、施工机械无法运入现场。

经业主、监理、施工单位决定,申请占用苏嘉杭高速在尹山互通处最东侧匝道入口应急车道及最右侧一个车道。在入口南侧封闭最右侧一个车道作为卸货车辆待卸点,长度约为200米。示意图见附页。

(一)安全管理体系:

1、项目经理是该项目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全部责任。

2、项目经理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领导的安全生产的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施工过程中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

3、项目经理部下专职安全员,负责施工中安全生产管理、监督检查工作和上级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在本工程中的落实。针对本工程实际情况,制定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并负责贯彻落实。各施工队长是各施工队安全生产责任人。

4、安全管理体系框架图:

施工队

施工队长

安全员

项目经理

(二)安全管理的

1、教育制度: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教育,提高自我防护意识。进场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以后天天上班前、下班后召开小会,重复加强安全教育,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予以纠正,让职工心中牢固树立“安全生产,重于泰山;安全生产,关系你我”的意识。

2、执行工前检查制和安全交底制度。各队在施工前对所施工的部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经有关人员解决后,才可进行施工操作。作业前,施工队长向职工做出安全交底。

3、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并建立安全生产评比制度。对安全生产的队或职工予以奖励,对于不注意安全生产的队或职工给予批评甚至处罚。

(三)主要预防控制措施:

1、施工现场设置必要的安全标志、警示牌,在施工作业控制区内放置锥形交通路标、防撞桶、限速标志并在起始位置安排专职人员,执红色彩旗示意来往车辆;安全员维护好施工现场标志,使标志摆放始终处于规范、整齐状态。运输车在车尾部两侧喷涂随时停车反光标志。

2、施工车辆证照齐全、年检合格,应装有黄色施工警告灯,施工人员穿戴统一桔黄色工作装,并穿戴整齐,管理人员穿着桔黄色带反光标志背心。

3、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及对现场消防的管理。消防器材配备齐全,放置位置符合消防要求,并定期检查,更换灭火的药品,保持消防器材处于完好的备用状态。

4、定时取气象资料,根据气象预报,提前做好防雨措施,并切实按措施严格执行实施,并合理安排现场施工生产。严禁雨雾天气施工。严禁夜间施工。

5、遵守国家劳动法,严禁使用未成年人及老、弱、病、残疾人。

6、定期检查运输机械,保证机械的完好、正常运转。

职务姓名联系方式

项目经理

项目副经理

技术负责人

专职安全员

质检员

料员

施工员

一、指导思想

占道工程项目在施工中,危险性较大,一旦对交通管理不善或操作失控,易发生交通事故,坍塌,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火灾等安全事故。为了保证人民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国家财产,减少发生生产事故和防止事故扩大,最大程度减少损失,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管理条例》第六章、国家建设部、公司的有关法律、法规、文件的规定,特编制此预案。

二、应急救援预案领导机构、指挥机构、职责及分工

1、项目部成立应急救援预案领导小组

组长(总指挥)

姓名:

电话:副组长(副指挥)

姓名:

电话:

成员:工程部

姓名:

电话:合同部

姓名:

电话:安全部

姓名:

电话:13402668790应急救援办公室主任

姓名:杨太勤

电话说明:一旦发生事故,领导小组立即改变为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部设在项目部办公室。

2、职责

(1)领导小组

负责工程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修订、组织应急救援队伍,组织实施和演练,检查督促做好安全事故的预防措施、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和应急救援物质及器材的存放、保管、有效使用工作。

(2)指挥部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指挥部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信号,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向上级汇报和向附属单位通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配合或组织事故调查,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

(3)指挥部人员分工

总指挥(组长):组织指挥全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

副指挥(副组长):协助总指挥负责应急求援的具体工作,做好事故报警、及时向上级汇报事情发生时间、类型、范围、伤亡及救援等情况及事故处理工作。总指挥不在时,副组长代理总指挥,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三、生产安全事故预防措施(预防)

1、按照《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省、市、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条例、标准、规范的规定、要求,成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齐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制定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及各工程的操作规程,并严格遵守和执行。

2、对施工各类人员进行操作规程培训和安全培训教育及考核,不断提高其安全生产知识考试(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工作。

3、对新工人或进入新的工作岗位及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进行施工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对施工作业人员作业前进行安全生产技术方面交底,告知其作业岗位的危险性、安全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险,双方签字认可。

5、教育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并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6、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经技术负责人、总监理签字后实施。

7、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对在建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和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日常和定期及专项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消除,并做好检查、整改记录,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发生。

8、防护措施

(1)防止机械伤害措施

使用的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进入施工现场进行查验,安装后必须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必须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不使用报废及国家禁止使用的设备。

(2)防电伤害措施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采用tn-s系统,执行三级配电、二级保护的用电原则,电源线、电闸箱、电器及外电防护防雷击、防火等按经过审批的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的要求进行采购、制作、架设、安装、操作,严格执行jgj46-20xx部颁标准。

(3)防火灾措施

制定防火制度,教育施工人员严格遵守。施工地段处于山区,山高林密,进入林区,严禁携带火种。同时也应成立防火组织、灭火队伍,配齐各种防火器具,严加预防。

(4)防影响交通措施

严禁夜间、雨雾天、节假日或能见度不高于500米以下时严禁施工。

四、应急救援器具配备(准备)

1、铁锹10把

2、装载机一台

3、铁镐5把

4、吊车两台

5、消防水桶10个

6、千斤顶四个

7、消防水箱1个、消防水泵1个

8、运输车四辆

9、沙箱6个

10、灭火器6个

11、担架1付

12、卫生医疗箱一个、急救药品若干

培养一支有组织、有纪律,具有较强战斗力的训练有素的抢险救援队伍是抢险成败的关键,必须重视对应急救援队伍的训练和实战演习。

1、救援队伍所有指战员必须熟知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管理,安全事故预防及安全事故对人的危害和个人防护知识。

2、要掌握抢险器具个人防护用具的分类、性能、规格型号及使用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

3、应急救援小组要组织练兵活动,针对危险目标设置模拟事故现场,进行有针对性的演习,每半年要组织演习,培养联合抢救作战能力,提高指挥小组的指挥能力,训练成一支合格的应急救援队伍。

1、当发生交通事故、坍塌、物体打击、高处坠落事故时首先积极抢救伤员,拨打120急救中心电话,将伤员及时送往医院救治,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2、当发生触电事故时,应马上断电,将触电人员放在通风好的地面上,对其做人工呼吸,严禁注射强心剂,等待医生来救援或及时送往医院抢救。

3、当发生火灾、坍塌事故时启动应急救援程序,首先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报警及报告有关部门,努力减少事故带来的损失。事故一定严禁按照安全生产的要求逐级上报,严禁瞒报、虚报。

4、事故一旦严重,单靠我项目部的救援力量无法控制局势,或根据事故发展,可能危及周围居民生命安危,造成社会灾害时,应急救援指挥部有必要请求社会力量给予帮助。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行动结束后要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找出不足之处、制定整改措施、修订应急预案、调整应急救援人员、备足应急救援物质和装备。

为了能在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迅速、准确、有效的抢救和处理,以及做好事故的日常预防工作,建立相应制度。

1、值班制度: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人员。每天由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轮换值班,遇到问题及时处理。

2、检查制度:每月由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结合生产安全工作,检查应急求援各项备战情况、装备、器具和物资情况,发现问题要限期整改。

3、例会制度:每季度由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织召开一次指挥成员各抢险队长会议,检查上季度存在的问题,并针对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

外委施工单位管理制度(通用22篇)篇二十一

为保证食品卫生,保障员工身体健康,根据《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制定如下卫生检查制度:

一、成立食品卫生领导小组,食品卫生有专人管理和负责。

二、卫生许可证应悬挂于醒目处,从业人员应体检、培训合格后,持有效的健康证方可上岗。

三、从业人员每年体检一次,确保身体健康方可上岗。

四、工作人员上班时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并保持个人卫生。

五、做好食堂内外环境卫生,做到每餐一打扫,每天一清洗。

六、食用工具每天用后应洗净,保持洁净,食(用)具做到“一刮、二洗、三过清、四消毒、五保洁。”

七、不购进、不加工、不出售腐烂变质、有毒、有害、超过保持期的食物。

八、生、熟食品、成品、半成品的加工和存放要有明显标记,分类存放,不得混放。

九、搞好操作间卫生,冷菜配餐所用工具必须专用,并有明显标志。

十、保持仓库整洁,食品应做到有分类、有标志,离地离墙保管。

十一、食堂要有防蝇、防鼠等措施,严防生物污染。

十二、及时处理好垃圾,垃圾桶应有盖和标记,搞好“三防”工作。

十三、要求食堂管理人员每日自查一次,管理小组每周检查一次,管理领导小组每月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和处理。

1

员工食堂管理制度

1.炊事人员必须有卫生防疫部门出具的健康证方可上岗,认真贯彻执行本管理制度,做好食品卫生管理工作。

2.炊事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学习,并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工作服应勤洗、勤换,工作前后及时洗手,不随地吐痰。

3.操作间内应保持清洁,无油污、灰尘,不准吸烟,闲人免入,并有防蚊蝇、防鼠、保鲜卫生设备。

4.严把采购、验收关,一切原料、食品应从正规菜场、商场购入,精料新鲜、清洁、无毒害,对不熟悉的鱼类、菜类、野生动物及腐烂变质的食品严谨购入。

5.库内生熟食品、原料、辅料分别存放,科学储存,严禁放置有害、有毒物品及其他杂物,确保无腐烂变质、鼠咬虫蛀食品。

6.炊事人员按每周的主、副食谱计划烹调,尽量做到现做现吃,不剩饭菜,并调剂饭菜的花样品种、口味,服务热情周到,保证员工能按时就餐、加班聚餐。

7.应将生、熟炊事用具分开放置和使用,用后及时洗刷、蒸煮消毒,保持炊具清洁卫生。

8.搞好周边环境卫生,及时清理垃圾,定期进行消毒。

2

员工食堂就餐管理制度

一、所有员工应按时就餐,如因工作需要推迟就餐时间,应由部门负责人提前通知,以便食堂做好相应准备。

二、员工进入食堂后,必须遵守秩序,打饭、菜时要自觉排队,服从食堂人员管理和劝告,不得争先恐后,不推敲盆、碗、桌椅及大声喧哗。

三、就餐人员必须按需盛饭打汤,不许故意造成浪费,养成勤俭节约的良好习惯。

四、员工用餐后的餐具放到食堂指定地点。

五、食堂内不准抽烟,不准随地吐痰,不准大声起哄、吵闹,做到文明用餐。

六、就餐人员一律服从食堂管理和监督,爱护公物、餐具,讲究道德。

七、讲文明、讲礼貌,尊重食堂人员,对食堂管理服务有意见,可向办公室提出,不要与食堂人员争吵。

八、就餐人员不许把食堂的餐具拿出食堂就餐区或带回宿舍、办公室占为已有,要爱护食堂的公物和设施,不得随意挪动或损坏,若有损坏,照价赔偿。

九、对食堂的饭菜质量和食堂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有意见者,可向项目部办公室协商解决和完善,不得因此和食堂工作人员发生矛盾而争吵、打架。如有违反以上规定者,项目部有权给予相应处罚。

为了进一步提高食堂管理,完善食堂管理办法,保证员工伙食质量和身心健康,根据食堂存在的现实问题,制定郑州公司食堂管理办法。

三、 食堂制定周期伙食表(附表1),要求根据季节调节制定伙食表并征求就餐60-70%员工同意。 食堂主副食、调料每日必须填写采购清单(附表2),必须经食堂管理执行人当日对每日采购清单数额 过量、复计费用、签证,并对采购的米、面、油和肉类食品质量查检,确保员工的伙食标准足额享受和饮食安全,每月底将每日采购清单费用汇总(附表3)、装订、项目经理签字报分公司劳资,全范围的对比物价。费用汇总张贴公布。

四、 每月分公司不定期的对项目食堂管理、饭菜数量、质量、卫生进行检查和抽查(附表4),检查比例低 于60%的现金处罚项目经理500元,食堂管理执行人和食堂厨师限时整改;检查比例低于50%或连续月低于60%的的现金处罚项目经理1000元,食堂管理执行人现金处罚食堂管理执行人200元,更换食堂厨师。

五、食堂厨师月工资按月检查比例(伙食费使用情况、食品价位、员工评价)确定每月工资发放标准,月检查比例50%以上至60%厨师月工资1000元,70%厨师月工资1100元,月检查比例80%厨师月工资1300元,月检查比例90%以上厨师月工资1500元,就餐人数15人以下结合检查比例厨师月工资1000-1200元。

六、为了足额的保质保量的员工伙食消费,加强食堂管理,就餐员工共同管理监督,各项目部项目经理带头重视员工生活,保证员工的`生活质量,本办法从日起执行。

食堂日采购清单(附表2)

项目名称: 201 年 月 日

本页金额合计: 元 厨师: 食堂管理人:

食堂 月伙食费汇总(附表3)

项目名称: 201 年 月 日

厨师: 食堂管理人: 项目经理:

食堂 月伙食检查评比表(附表4)

项目名称: 201 年 月 日

1 概述

为规范施工现场食堂管理,保障为职工提供合格食品和周到的服务,营造文明健康的就餐环境,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食堂管理,包括采购、制作、供应、食品卫生和环境卫生等。 3 参照文件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3.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3.3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4职责和权限

4.1 项目部应有一名领导分管后勤工作,包括施工现场食堂管理工作。

4.1.1 负责根据本项目部的实际情况,组织制定本制度的实施细则。

4.1.2 负责审批后勤工作计划,落实施工现场食堂管理必要的资源条件。

4.1.3 负责检查考核本制度实施效果,领导本项目部不断改进和完善施工现场食堂管理。

4.1.4 组织处理本项目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4.2 项目部应有具体的职能部门负责施工现场食堂管理。

4.2.1 食堂管理部门负责食堂的日常管理工作,计划、组织、协调、检查食堂做好施工现场职工餐供应。

4.3 项目部应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做好食堂管理的相关工作:

4.3.1 财务部门和工作人员负责食堂的核算和监管。

4.3.2 机务部门和工作人员协助做好食堂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

4.3.3 医务、安全和公安保卫等方面的工作人员负责做好食堂管理的相关工作。

5 实施要求

5.1 炊事员

5.1.1 炊事员必须身体健康,符合卫生防疫要求。新上岗的炊事员必须经体检合格,在岗炊事员必须每年例行体检。体检不合格人员,不得从事炊事岗位工作。

5.2 设施设备

5.2.1 食堂一般布置在生活区内,但不得与宿舍混用一座房屋。

5.2.2 食堂内的炊事工作间、配餐售饭间和仓库应相互分隔。

5.2.3 食堂除配置炊具外,还应配备冷藏柜、卫生消毒用具,有防“四害”措施。

5.2.4 具备清洁水源。无自来水的施工现场食堂应配备能加盖上锁的储水池。

5.2.5 应备有垃圾桶,污水、废气排放符合要求。

共 8 页

5.2.6 应按规定备齐消防设施设备,并保持其功能正常。

5.3 计划供餐

5.3.1 炊事班长应掌握每天就餐人数,计划早、午、晚餐饭菜供应量。

5.4 采购

5.4.1 炊事班长对采购品种、数量应事先作出计划,做到按计划采购。

5.4.2 购进食品应经过验收,验收人员由炊事班长或其指定的人员担任,但不得由采购人员一人同时包办采购和验收。

5.4.3 购进食品应保证数量和质量。有包装的货物应点数,查看有效期;蔬菜、肉食应过秤,保留样本。

5.4.4 大宗采购和长期采购品种,应进行供应商筛选,做到货比三家,保障供给。应将供应商的证照记录在案,以备查询。

5.4.5 应在采购当天填写《采购结算单》,并报食堂管理人员审核。

5.5 炊事制作

5.5.1 炊事班长按计划供餐量和每日食谱,核定炊事用料,据以登记出仓。

5.5.2 炊事人员应分工明确,各施其职。

5.5.2.1 洗菜应用水洗三次,做到“一洗、二过、三漂”。净菜应用筐装好上架存放。

5.5.2.2 切菜应有生、熟食品分开的措施,做到不混用菜刀、砧板,不混装、混放。

5.5.2.3 烹饪应煮熟煎透,熟食应加盖或加纱罩。

5.5.3 禁止在厨房外炊事制作。

5.6 配餐与供应

5.6.1 供应品种应按计划,因故改变计划应向食堂管理人员报告。

5.6.2 窗口供应时,就餐人员应排队取餐,凭饭卡或饭票供餐。

5.6.3 送餐到施工现场时,施工调度应事先派员与食堂联系,食堂应按时供应,并做到饭热菜香。

5.6.4 禁止在无人看管的情况下,让就餐人员自行装饭、装菜。

5.7 食品卫生与环境卫生

5.7.1 严格把好食堂工作人员健康关。炊事员年度例行体检不合格的,应立即撤离炊事工作岗位。

5.7.2 严格把好食堂采购关。做到渠道不明不采购不验收,过期食品不采购不验收,冒牌劣质产品不采购不验收,腐败变质食品不采购不验收,未证实熟食的生产销售有《食品卫生许可证》前不采购不验收。

5.7.3 严格控制食品储存、制作、供应过程的卫生。

5.7.3.1 炊事人员应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换衣。配餐时应戴口罩和工作帽,食品制作时应穿围裙,套袖套。

5.7.3.2 原料应分类存放,生熟食应分开处理,工序间临时存放食品应加盖加罩,送餐应采用环保饭盒,剩余食品应冷藏保管。

5.7.4 严格控制食堂场地和设备卫生

5.7.4.1 餐前餐后应清扫餐厅,冲洗厨房制作间和配餐间。每周应进行 “大扫除” ,并进行药物消毒。

5.7.4.2 每次使用食品加工机械和烹饪设备后,应及时清理干净。

5.7.5 严格控制炊具、餐具卫生。做到不外借给他人使用,不随意调换功能使用。每次使用后,应用清洗剂加洁净水清洗干净,并进行高温消毒。

5.7.6 严格控制食堂周边的环境卫生。定期灭鼠、灭蝇、灭蟑螂。垃圾处置和废水废气排放符合要求。

5.7.7 计划当天用完的原料应留样本,每餐食品应留样本。样本应保留24小时,并确定无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方可处置。

5.7.8 用餐人员应将剩饭菜渣和饭盒放进垃圾箱或垃圾桶,以便集中处置。

5.8安全与节能

5.8.1 厨房、仓库的钥匙专人保管。关门上锁要及时,晚上应有巡查。严防因管理出现漏洞,发生盗窃、投毒事件。

5.8.2 确保燃气使用安全:

5.8.2.1 有气的燃气瓶与空瓶应有明显标识,库存燃气瓶存放地点不应与炉具同处一室。

5.8.2.2 使用中的燃气瓶与炉具之间应保持有足够的安全距离。班长离开厨房锁门时,应检查关闭燃气瓶阀门。

5.8.2.3 禁止自行排渣、瓶对瓶过气、倒置气瓶和自行处理空瓶等一切不安全行为。

5.8.3 遵守炉具、电器和食品加工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发现故障及时报告相关专业人员维修,不得自行处理。

5.9 核算与检查

5.9.1 食堂管理人员应每天巡视检查食堂,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9.2 食堂安全和卫生检查,每月一次,由项目部食堂管理部门召集。

5.9.3 食堂实行日核月结,班长每天将《食堂采购结算单》和销售收入记录交给食

堂管理人员审核;分月进行盘点核算,并公布《食堂收支平衡表》。做到日核及时,月结平衡。

存 卡

品名 单位

注:使用外购表格时,应与本表格式相符。

库 存 盘 点 表 年月日

负责人: 盘点: 复核: 注:使用外购表格时,应与本表格式相符。

采购结算单

编号 年 月 日

采购: 验收: 审核: 注:使用外购表格时,应与本表格式相符。

( )月份收支平衡表

单位:元

制表: 会计: 审核: 注:使用外购表格时,应与本表格式相符。

项目部

(食堂)安全卫生检查记录

一、项目部的后勤管理人员、专职安全员负责抓好工地食堂的管理和考核工作。

二、就餐人员必须遵守和服从食堂的管理,爱护食堂的公共设施,不浪费食品,不污染环境。做到文明用餐,讲究礼让,按先后顺序自觉排队就餐,不准在餐厅大声喧哗,禁止随地吐痰。

三、炊事员及帮厨人员须注重个人卫生习惯,要做到衣着整洁、勤洗手、勤剪指甲,在操作时不吸烟、不掏耳朵、不得对着食品打喷嚏。

四、食堂操作区,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不准在食堂内聚众聊天、洗漱、洗衣服、打牌和睡觉。

五、贯彻《食品卫生法》,不买、不做腐烂变质的食品,谨防食品中毒。没有特殊情况或未经领导同意,炊事员不准为他人开小灶。

六、炊事员搞好厨房和餐厅卫生,做到厨房、餐厅环境卫生整洁、桌凳及地面干净、炊具摆放井然有序,做好餐厅卫生及餐器具消毒工作。

七、食堂按时开餐,对因工作需要不能按时就餐和临时客餐,炊事员根据事前预约和通知及时予以安排,不得借故推诿。

八、职工食堂本身是为职工生活服务的,后勤管理人员应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千方百计让职工满意。合理安排,精打细算,厉行节约,努力减少损耗和浪费。

九、食堂采购人员必须大公无私,树立一切为项目部职工考虑的思想,不徇私情,不谋私利;同时要把好质量关,坚决不采购腐烂变质的原料,预防和杜绝病从口入。

十、食堂管理人员要强化食品安全卫生意识,确保质量,杜绝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外委施工单位管理制度(通用22篇)篇二十二

1、施工单位每年对职工进行一次专门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理程序的培训。特别是要加强重点岗位人员的应急知识培训,提高现场应急处置能力。

2、项目部要在建设单位,总监办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统一指导下,根据国家安全生产事故有关应急预案,分门别类,制定及修订本单位的各类安全生产应急预案。项目部要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各单位以及关键工作岗位在内的应急预案,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预案体系,并与上级部门及有关部门的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3、积极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每年至少要组织一次应急预案的演练,通过演练,检查预案,锻炼队伍,教育职工,提高能力。

4、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水平。

5、通过各种有效方式,加大宣传力度,普及安全生产事故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和应急处理知识,提高职工救援技能,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应对事故灾难的能力。

6、建立兼职的应急救援队伍,加强组织和培训。

7、加强对应急救援器材的管理工作,加强对储备应急物资的动态管理,保证及时补充和更新。

8、项目部要切实保证对应急管理设备及设施的资金投入力度。

9、对重点部位的危险源点及重大危险源实行24小时实时监控。

10、安全生产事故善后工作结束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要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高改进。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物产中大公用环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环境”)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提高物产环境防范和处置事故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事故及其造成的损害和影响,保障职工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结合物产环境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按照“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企地衔接”的要求,建立“上下贯通、多方联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开展应急管理常态工作。各级领导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充分发挥应急响应的指挥作用。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物产环境本部、各子公司及所属企业(以下简称“各单位”)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本制度所指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是指应对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而开展的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和应急评估等全过程管理。

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其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依照本办法执行。相关规定有特别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物产环境成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公司董事长担任组长,总经理和分管生产安全的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其他领导为小组成员,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应急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运营管理部门。

第五条物产环境对本级及各单位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对工作负责,统一领导、协调有关部门和各单位开展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第六条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各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是本单位应急管理领导机构。

第三章管理内容。

第七条各单位应当针对重大危险源、重要生产装置、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要害部位、关键生产环节、危险生产与作业场所、公共聚集场所及重大活动,开展危害辨识和风险评估,制定突发生产安全事件预防和控制措施,并组织实施。

第八条各单位应当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生产安全事件,编制生产安全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并建立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培训、演练和审核备案等管理制度。

第九条各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组织建立本单位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不具备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条件的企业,应当与周边应急救援力量签订协议,为本企业应急救援提供保障。按要求购置和储备与应急处置救援需求相适应的应急物资装备。

第十条各单位应当鼓励和支持应急管理方法、应急技术、应急装备的研究与推广应用。

第十一条各单位应当保障应急资金列支渠道畅通,确保应急物资装备和应急救援响应资金及时到位,足额保障。

第十二条各单位应当有计划、分层次地开展全员应急培训,通过多种形式培训和针对性训练,提高全员的安全生产应急意识和应急能力。

第十三条各单位应当针对不同内部条件和外部环境,定期或有计划地分层级、分类别开展桌面推演、实战演练及综合演练等多种形式的生产安全应急演练活动,并对演练工作进行总结评估。新制定或修订的生产安全应急预案应当及时组织演练。

第十四条各单位应当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对于发现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及高后果风险因素,应当及时组织开展隐患治理工作,加强事故防范措施,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监测预警。

第十五条各单位应当认真落实应急值班制度,接报信息后应当按照规定时限报送,落实领导批示,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开展应急准备,并做好事态跟踪工作和后续工作。

第十六条各分(子)公司应当明确并落实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突发紧急状况下的直接处置权和指挥权。在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应当立即下达停止作业指令、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或组织撤离作业场所。

第十七条事发单位应当根据事故应急救援需要划定警戒区域,配合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及时疏散和安置事故可能影响的周边居民和群众,劝离与救援无关的人员,对现场周边及有关区域实行交通疏导。必要时,应当对事故现场实行隔离保护,重要部位、危险区域应当实行专人值守。

事发企业应当在不影响应急处置的前提下,采取有效措施保护事故现场,及时收集现场照片、监控录像、工艺设备运行参数以及应急处置过程等资料。任何人不得涂改、毁损或隐瞒事故有关资料。

第十八条事发单位或现场应急机构应当依法依规及时、如实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及上级单位报告事故情况,不得瞒报、谎报、迟报、漏报。当地方人民政府或上级组织开展现场应急救援时,事发单位或现场应急机构应当接受地方人民政府或上级组织的统一指挥,并持续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第十九条事发单位应当及时对事故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过程进行总结,并将总结报告上报事故调查组和上级主管部门。

第四章考核奖惩。

第二十条物产环境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纳入业绩考核,按照年度《安全综合目标管理责任书》进行考核。所属单位应当对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绩效考核。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各单位可根据本制度,结合企业实际,修订完善应急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第一条。

为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有效处置安全生产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根据《安全生产法》,结合本州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应急预案,系指安全生产事故预案。应急预案管理应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监督、指导应急预案的制定、培训、演练和宣传教育等工作,协调相关应急预案的衔接关系,对应急预案所涉及的资源和保障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条。

应急预案必须经制定单位组织论证和审查,并经实施应急预案有关单位认可,由制定单位发布,印送与应急预案实施有关的单位。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报送上一级政府及其安监部门备案;政府各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报送同级人民政府及其安监部门备案。

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所属各级单位都应当针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制定应急预案和有关作业岗位的应急措施。生产经营单位所属单位和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报经上一级管理单位审查。

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营、储运单位的应急预案,以及生产经营单位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应急预案,应当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报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生产经营单位涉及辐射、城市公用事业、道路交通、火灾、铁路、民航、水上交通、渔业船舶水上安全以及特种设备、电网安全等事故的应急预案,依据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备案,并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抄报安全监管部门。

第六条。

应急预案制定单位应当对与实施应急预案有关的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使其熟悉相关的职责、程序,对本单位其他人员和相关群众进行培训和宣传教育,使其掌握事故发生后应当采取的自救和救援行动;生产经营单位还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岗位应急措施的培训;应急预案所涉及的有关单位对应急预案中明确的与其相关的职责应当组织落实。

第七条。

应急预案在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适用范围、条件,有关应急资源情况,以及与相关预案的衔接关系等发生变化时,或发现存在问题时,应当及时修订。

第八条。

应急预案的演练与实施。州、县人民政府应根据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重点领域的具体情况和需要,组织开展应急预案的演练;高危行业、人员密集场所等生产经营单位,每年应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各自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开展针对性的应急预案演练工作。

1、总则。

为了规范调度班安全生产管理,夯实调度班安全基础,为宣城电网安全运行提供调度保障,制定本制度。

2、调度运行。

2.1调度值班。

2.1.1值班主值是当值的领导者,对本值电网安全运行、倒闸操作、工作许可、事故处理、无功电压、经济运行负完全责任,副值应配合主值完成电网监视、倒闸操作、工作许可、负荷管理、无功电压管理及事故处理。值班调度员应坚守岗位,及时准确的处理电网运行中发生的各种事情,保证电网安全运行。

2.1.2值班调度员进行调度操作时(包括调度操作指令票操作和口令操作)应一人操作、一人监护,特别复杂的重大操作应双重监护,操作前应核对现场实际运行方式、分析负荷平衡情况、无功电压运行情况和合解环潮流情况,重大操作还应进行危险点分析和事故预想。

2.1.3值班调度员应对电网实时情况进行危险点分析,制定预控措施,并进行事故预想。

2.1.4值班调度员应及时做好值班记录、事故处理记录、拉限电记录、危险点分析、事故预想等各项记录。

2.1.5严格执行三公调度的有关制度,保护电力市场各方利益。

2.1.6调度员值班应按经批准的值班表执行,特殊情况需调整班次,须经调度班长同意。

2.2交接班。

2.2.1交班者应为下一班做好一切准备工作,接班者应提前10到15分钟到班,接班前4小时内不得喝酒。

2.2.2处理事故或进行重要得倒闸操作时,不得进行交接班,待处理事故或倒闸操作暂告一段落后方可进行交接班。

2.2.3交接班时应对下列事项进行交接:

2.2.3.1系统及各变电站的运行方式,运行有关注意事项及规定;。

2.2.3.2系统负荷、电压及无功补偿情况;。

2.2.3.3已执行的和待执行的调令票份数(包括口头命令);。

2.2.3.4设备检修工作报告情况及检修工作申请单执行情况;。

2.2.3.5继电保护装置投停及定值变更情况;。

2.2.3.6事故、异常运行、设备缺陷情况;。

2.2.3.7拉、限电情况及用电指标;。

2.2.3.8电网存在的危险点及预控措施等。

2.2.4交接班时应做好的下列记录:

2.2.4.1交接班记录;。

2.2.4.2调度运行值班记录、事故处理记录、拉限电记录等口令项数统计;。

2.2.4.3危险点分析记录(接班值接班后立即做)。

2.3调度联系汇报。

2.3.1值班调度员在值班期间受安徽省调值班调度员的指挥,负责正确执行省调值班调度员的运行、操作和事故处理指令;省调管辖、许可范围内设备异常故障时及时汇报省调,华东网调管辖设备异常故障时,也应及时汇报省调。

2.3.2值班调度员在其管辖范围内的调度联系对象为:各县(配)调值班调度员、各变电站站长、值长或主值班员,线路工区和修试工区的工作联系人,电力用户指定的电气联系人,联系人名单需经公司或工区批准或调度协议约定。

2.3.3当电网实际情况需要时,地调值班调度员有权直接与县(配)调管辖的变电所进行调度业务联系和发布调度指令。

2.3.4各级值班调度员及运行值班人员在业务联系、发布和接受调度指令时,必须先互报单位、姓名,使用统一调度术语、操作术语,严格执行发令、复诵、回报、录音记录制度。

2.3.5各单位领导向运行人员发布的指令,如涉及地调值班调度员的业务权限时,必须得到地调值班调度员的同意后才能执行(但在现场事故处理规程内已有规定者除外)。

2.3.6地调与各运行单位之间的调度电话是电网统一调度的重要手段,非调度业务不得占用,调度业务联系必须使用自动录音电话,调度电话出现异常时应立即汇报所领导处理,只能使用非自动录音电话或手机进行调度业务联系时,也应事先汇报所领导、调度班长。

2.3.7发生重大设备缺陷、故障、电网发生事故或重要设备跳闸时应及时汇报公司分管生产的总经理、总工程师、调度所领导、生产部、安全部主任、调度班长,设备故障缺陷及时通知设备维护部门处理,负荷变化情况、用户停产生产变动情况应及时书面通知方式。

2.4调度操作指令票。

2.4.1除有关规程规定可以使用口令操作外,所有调度操作均应使用调度操作指令票。

2.4.2正常调度操作指令票由操作前一日白班副值拟定、主值初审,晚班主值复审、副值预发;新设备启动等特别重大操作提前两日白班拟定、初审,晚班复审、预发,班长应对特别重大操作进行审核;临时操作应由副值拟定、主值初审,班长复审。

2.4.3调度操作票的填写应按典型调度操作指令票规定的精神进行,应由计算机开票打印出来,不得有错误,已预到现场的调度操作票因方式变化等原因需进行两处及以下的改动时应注明原因,并及时通知。

总则。

(一)目的:为加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充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保证生产经营正常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令、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生产经营的安全管理。

1、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由总经理任主任委员,由生产副总经理任副主任委员。

2、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委员,由各部门负责人、车间负责人组成。

3、公司安全工程师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各部门及车间设立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

4、综合办公室为管理安全生产的职能部门。

(二)安全职责。

一、总经理安全职责。

(1)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3)积极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组织制订、修改、审批安全生产和劳动条件改善规划,使生产经营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行业要求。

(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制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支持安全部门工作,对安全生产工作有突出贡献者给予奖励,对失职者或事故责任者给予惩罚。

(5)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合理使用安全费用。

(6)参加或组织重大伤亡事故及重大经济损失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二、生产副总经理安全职责。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要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2)定期研究安全生产状况,及时解决有关安全的重大问题,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3)认真组织好各类安全大检查及专业性的安全检查,确保安全生产,对查出的安全事故隐患采取措施及时进行整改。

(4)参加重大伤亡事故及重大经济损失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三、综合办公室安全职责。

(1)综合办公室作为安全生产管理的职能部门,协助总经理贯彻执行劳动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委员对公司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责令责任部门及时整改,并跟踪验证。

(2)负责公司新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3)负责公司安全文书档案的管理,做好防火工作。

(4)负责工伤员工的社保索赔支付事宜。

(5)负责所属员工的岗位安全教育及所辖车辆的年审工作管理。

(6)负责公司安全消防设施的管理。

(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相关制度和法规,及时向车间领导和有关部门反应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提交安全生产工作的建议。

(2)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总结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对新工人和换岗工人进行上岗前的安全教育。

(3)经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遇有险情有权暂停作业,并立即报告公司领导解决。

(4)参加新添或自制机械设备的验收工作,不符合安全卫生要求的不准使用。

(5)协助领导组织安全检查,制定技术措施计划和事故隐患整改计划,并督促实施。

五、设备部安全职责。

(1)组织下属员工文明生产,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确保安全生产。

(2)负责下属员工岗位安全教育工作,加强员工安全操作规程执行的监督检查。

(3)负责编制、审查本部门安全技术规程、安全操作规程。

(4)协助综合办公室对本部门员工的安全教育和考核。

(5)加强易燃易爆物品的领取、使用、管理,防止火灾发生。

(6)负责新投产的设备包括自制设备,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7)负责本部门特种设备等操作人员的培训。

(8)对本部门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并提出处理建议和整改措施。

(9)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本部门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10)负责本部门区域内的消防器材的使用保管。

(11)负责全厂的电气、机械、起重、锅炉、压力容器、环境保护等设备的安全管理,保证安全附件齐全、灵敏,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定期进行检查和检验,使全部设备保持良好状态。

六、生产车间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制度,对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负直接责任。

(2)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必须同时把安全工作贯彻到每个具体环节中,做到安全生产经常化、制度化、具体化、标准化。

(3)负责组织本车间的员工安全教育,对新员工、调岗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并做好相关原始记录。

(4)坚持安全值班制,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性的安全检查,召开一次安全例会,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及时组织整改。对本车间无法整改的应及时报综合办公室,由综合办公室负责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整改。

(5)按照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负责组织实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6)发生工伤事故时,要立即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及时上报并负责查找原因,采取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对安全生产有贡献或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

七、班组长安全职责。

(1)对班组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对所辖范围内的员工安全教育负责。

(2)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带领全班做到把安全放在首位,决不做任何违章的事。

(3)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领导班组安全开展工作。

(4)坚持开展日常性安全检查,做到班前有布置,班中有检查,班后有总结。发现隐患,必须及时处理或上报车间领导解决。

(5)开展日常性安全教育,组织班组员工学习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教育职工遵章守纪。

(6)发生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并立即报告上级和保护现场,配合上级做好事故检查分析,不隐瞒、不掩盖,如实报告事实真相。

八、一线员工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并劝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2)精心操作,做好各项纪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生产情况,交班要为接班创造安全生产的良好条件。

(3)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发生事故,要果断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严格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4)作业前认真做好安全检查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5)加强设备维护,保持作业现场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6)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

(7)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

(8)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

九、技术部安全职责。

(1)负责公司产品质量改进、新产品开发的设计和实施中的安全和环境因素管理。

(4)协助综合办公室对本部门员工的安全教育和考核。

(5)加强易燃物品、危险化学品的领放和使用管理,防止火灾发生。

(6)负责本部门区域内的消防器材的使用保管。

(7)负责下属员工岗位安全教育工作,加强员工安全操作规程执行的监督检查。

十、仓库安全职责。

(1)负责制订仓库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负责仓储物品和危险品的安全管理。

(2)负责仓库物品的整齐堆放,保持安全通道畅通。

(3)负责下属员工岗位安全教育工作,加强员工安全操作规程执行的监督检查,并对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加强培训。

(4)加强易燃、易爆物品的发放、保存管理工作,防止火灾发生。

(5)负责本部门区域内的消防器材的使用保管。

(6)负责下属员工岗位安全教育工作,加强员工安全操作规程执行的监督检查。并对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加强培训。

十一、财务部安全职责。

(1)按规定标准支付防护用品、保健食品、防暑用品等费用。

(2)按时支付员工劳动保险费用。

(3)按照国家规定负责员工安全教育费的支付。

(4)负责下属员工的岗位安全教育。

十二、销售部安全职责。

负责下属员工的岗位安全教育。

(一)考核办法。

1、本公司各级领导和员工如不履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政策和规定,不遵守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以致造成安全事故者,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并处以50—1000元的罚款,直至开除,触犯法律的将送司法机关处理。

2、当月发生一般及以下安全事故者,扣除责任人和部门主管绩效成绩10分/人次,发生一般以上事故者,责任人和部门主管当月绩效考核成绩取消并取消当年度晋级资格。

为了加强部门之间安全工作的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的安全状态,推进安全管理,特对安全生产会议要求如下:

(一)职责。

1、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召开本公司的安全会议。

2、各车间、部门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

3、安委会负责召开每季度末安全会议及年度总结、表彰大会。

(二)安全会议组织。

1、安全生产会议是协调和处理公司生产组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生产计划顺利实施的主要形式。因此,为了保障生产信息流的畅通,安全生产会议必须及时召开,并形成会议记录,需要时向有关部门、单位和公司领导传递,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协调处理。

2、公司安全生产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各车间根据具体情况每周召开一次,并形成会议记录备查。

3、公司安全生产例会由综合办公室组织召开,地点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具体时间在召开会议前临时通知。参加会议的人员一般有:公司总经理、公司生产副总经理、各车间部门等有关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并根据有关情况对与会人员按需要随时增减。

4、各车间安全生产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和人员由各车间自定。

5、公司安全生产会议采用到会人员签名制,对无故不参加会议者,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6、公司安全生产会议参加人员应是本车间、本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或主管生产的领导,必须熟悉本车间、本部门的生产情况,不得随意安排他人替代参加会议。

7、公司安全生产会议召开时间原则上为当月十五日,若节假日顺延一天,具体时间以综合办公室通知或电话通知为准。

8、各车间安全生产会议的组织形式可参照公司安全生产会议的组织形式进行。

9、当公司发生重大事故或突发性事故时必须及时召开会议。

(三)会议内容。

1、总结和分析近期的安全生产形势,各部门提出已经发现或隐藏的安全隐患,并针对隐患做出具体的安排和部署。

2、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会议精神和指示。

3、研究和决定对各项安全责任事故的处理以及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按“四不放过”原则认真分析,吸取教训,制定防范措施。

4、研究决定对各项安全有功及年度安全先进部门和先进个人的表彰。

5、公司安全会议由综合办公室负责组织,安全员做好记录。安全会议之后,安全员将会议精神和会议纪要下发和张贴,并跟踪了解重大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

6、部门每周进行的生产例会,由各车间主任做好会议记录并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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