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马史诗奥德赛读后感(热门21篇)

时间:2023-12-10 作者:碧墨

通过写读后感可以培养我们的思考能力和写作能力,是一种对所读书籍的深入思考和整理。以下是一些经典的读后感范文段落,希望可以为大家的写作提供一些参考和指导。

荷马史诗奥德赛读后感(热门21篇)篇一

神话一直都是孩子们的向往,在看《荷马史诗》以后,我更加是这么认为。美国有一部非常大电影《特洛伊·木马屠城》,影片的内容就是出自《荷马史诗·伊利亚特》。书和电影的细节也有差别,书是偏向于描写希腊的神,而电影是表述人的,可是这两者又是那么紧密地联系着,不能缺其一。

特洛伊一战到底是真是假,一直都是世界之谜,可如今已在土耳其挖掘到特洛伊的遗址,这多少也有点证据证明特洛伊曾经辉煌得存在。这场战争充满了希腊特有的神话色彩,这是如此,使人感觉到这场战争的盛况是如此空前绝后。

正所谓乱世造英雄,这场战争无正义可言,表面说是有世上最美丽的女人海伦引起,实际上还是权力在做崇。帕里斯听神的指示,爱上了希腊国王弟弟的妻子海伦,并把她带回了特洛伊。于是希腊就借此正式攻打特洛伊,在两军对峙的时候,希腊国王就很直接的告诉了他弟弟,别傻了,我不是为你的女人而来的,我要的是更大的权力。战争就是如此莫明其妙地开始了。

赫克托尔是特洛伊的王子,帕里斯的哥哥,特洛伊最优秀的战士,他的父亲称他为“天下最好的儿子。赫克托尔有一条原则:敬重神明,忠于妻子,保护祖国。然而赫克托尔被逼上这场战争最根本的原因是因为他爱他的弟弟,他要捍卫他任性的弟弟的爱情。当希腊大军列大特洛伊城外时,赫克托尔毫不犹豫地应战了。作为父亲,他是那么深情地告诉还抱着一个小宝宝的妻子:“我也想看着我们的孩子长大,然后有许多的姑娘追求他。”无论是哪一方面,赫克托尔都堪称伟大,包括他最大的敌人阿喀琉斯也同样是如此认为。

阿喀琉斯是全希腊最好的战士,他刀枪不入,骁勇善战,唯一的致命伤是脚踝,这是神话的魅力。他似乎天生就是属于战争的了,他热爱战争,一个不折不扣的冷血杀手。他的母亲是神,预言阿喀琉斯若是参加这场战争就必然会死亡是相连的,他最后还是选择了荣誉,他不甘于平凡,在希腊的神话中,它是最勇猛的战神。在赫克托尔杀了他的表弟后,他亲手杀死了赫克托尔。最懂英雄的人就只有英雄了,阿喀琉斯最后对赫克托尔说了一句,我的兄弟,我们很快又会见面了,改变了阿喀琉斯一生,导致阿喀琉斯死亡的并非是他一直向往的荣誉,而是平静而不平凡的爱情。他爱上了他的俘虏,赫克托尔的表妹布里塞伊斯。他让他的部队回希腊去,而他却毅然进入了木马,起初我也不明白他为了什么,原来是为了救他心爱的女人。帕里斯射中了阿喀琉斯的脚踝,书上说是由于太阳神阿波罗帮助帕里斯,阿喀琉斯在临死之际,抱着布里塞伊斯,“我征战一生,是你给了我平静。”原来英雄最后想要的也不过是平静。

荷马史诗奥德赛读后感(热门21篇)篇二

英雄的还乡!

大三还是大二的时候修《西方文学史》,老师让我们读《伊利亚特》,期末考。当时好友说“看来老师比起来bg还是更喜欢搅基。”看完《奥德赛》发现果然如此。

因为《伊利亚特》是期末必考,所以乖乖读,《奥德赛》就放在一边,但在书店看到时就一起买了,这次宅家,看到书架里的这本书,读完,发现五六年时间就这么过去,真是好残忍。不过时间没有白费,老师当时说这两本就是越读越能觉出来好。确实是这样,我当时在《伊利亚特》里被一堆人名地名以及考试的焦虑折磨得不轻,这次无负担下读,才发现不花哨的真诚字句,有时光味道的经典字句,真是让人欲罢不能。

一开始还是先介绍一下情节吧。

开篇是“我”以第三人称讲述奥德修斯的故事。他的足迹依次如下:

一,奥德修斯来到女神吕索普的洞穴,成为俘虏。

二,在女神伊诺、雅典娜的守护下渡海来到费埃克斯人的王国。在这里,他听到歌人唱歌时泪流满面,报上家门,用倒叙的方式讲述自己回归的历程:

1.在伊利昂。2.在伊斯马罗斯大战。3.遇到洛托法戈伊人的国王,在这里战士们因为忘忧花(洛托斯花)意志被消磨。4.在库克洛普斯。和波塞冬之子巨人作战,非常精彩,被囚山洞中,假装是山羊才得以逃脱,谎称自己是“无人”的智慧,巨人之前听到的诅咒,巨人请求父亲波塞冬惩罚奥德修斯。似乎在《一千零一夜》里《辛巴达航海记》里看到过类似的故事。5.在艾奥利埃岛得到风袋,因为内讧越飘越远。6.在拉摩斯遇到巨灵族。7.在海岛艾艾埃,女神基尔特把人变成猪。与唐小说《板桥三娘子》有异曲同工之妙。8.到冥王处见特瑞西阿斯,听到自己的语言,在冥府的各种经历也很有趣。西西弗斯的故事在这里出现。9.回到海岛艾艾埃,女神基尔特指引奥德修斯接下来如何走,如应对塞壬,突然觉得媚娃和塞壬这个形象很像。10.继续闯关,遇到塞壬,斯库拉。11.在太阳神的岛屿,同伴违背神谕杀牛,被报复。所有同伴都死了。12.来到女神吕索普的岛屿奥古吉埃岛。到这里故事形成了圆环。

三,奥德修斯被费尔克斯人送回故土。至此离乡终回返。

1.奥德修斯在牧猪奴那里讲述编造的故事。2.奥德修斯和儿子相认,谋划报复求婚人。3.和妻子佩内洛普对话。4.老女奴帮洗脚,伤疤引起野猪往事。5.在宴会上奥德修斯射箭穿过斧孔,战胜了所有求婚人。并和儿子以及牧猪奴等一起杀死了求婚人,惩戒不忠的女奴。6.夫妻相认(卧室里的床居然不是没有故事的普通家具),总结冒险之旅,并讲述之后自己的结局。7.奥德修斯和他爸相认。求婚人的魂灵和阿伽门农等的魂灵相遇。8.在雅典娜等神灵的护佑下,求婚者的家属和奥德修斯和平修好。

除了结构清晰之外,语言也非常美丽。歌人有他固有的词库,所以有些词会重复,比如:

奥德修斯一家人相互相认也真是蛮有趣的,果然二十年能让人变得不被家人认识(7年是做吕索普的男宠emmm)。当然他们可能也是在互相考验。

小小的玄机总是在你没有料到时出现,比如伤疤和卧室里的床都有故事。

此外,题目奥德赛似乎是“关于奥德修斯的故事”的意思。

结局好像是没讲完一样,虽然我们都知道了奥德修斯的结局。用经典的英雄故事的结局,英雄的婚礼,英雄的加冕,英雄的葬礼来看,这本的结尾似乎都不是,又似乎都是,嗯,这个还乡故事也是很神奇了。

荷马史诗奥德赛读后感(热门21篇)篇三

从古希腊到古罗马,从古中国到古埃及,从古印度到古巴比伦,都有自己的文学经典:《希腊神话》、《荷马史诗》、《莎士比亚戏剧》、《红楼梦》、《安徒生童话》……我最喜欢的是《荷马史诗》。在这个寒假里,我看完了。

《荷马史诗》分为两部分:《伊利亚特》和《奥德赛》。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奥赛德》。

这部分是关于奥德修斯和他的士兵因为风暴而与主力部队分开的。途中,他的士兵因得罪了太阳神阿波罗而遭遇暴风雨而失踪。而因为当初奥德修斯得罪了波塞冬,回家的'路途十分艰难。

终于,他历经千辛万苦回到了家乡,杀死了背叛他的人,与妻子佩内和儿子特勒重逢。

《荷马史诗》中的《奥德赛》让我们领悟到“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的道理。

俗话说,“十年寒窗第一秀才”。中国的状元很多,但哪一个不努力学习呢?他们历经十年艰辛,只为科举状元。是的,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只要努力,就会有回报。

通过阅读《荷马史诗》,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只有自己用汗水浇灌的果实,才是真正的收获,才是真正的快乐!

荷马史诗奥德赛读后感(热门21篇)篇四

与此同时,天神们也恢复了本来的面目,开始了凡人般的斗争,真可谓是无稽之谈,我们不能不能不说这是对神的一种大胆的讽刺。第二部分中的主人奥德修斯既坚忍不拔,也有勇有谋,给我的触动也最大。历经千辛万苦之后,他上了岸没有盲目地证明自我的身份,而是不辞辛苦,从别人口中得知真相。可见,他是十分谨慎和理智的。

就让那些信念永存心间的人们,一齐携手相成功的道路上奔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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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马史诗奥德赛读后感(热门21篇)篇五

神样的奥德修斯,据说他的长相酷似宙斯,又是智慧女神雅典娜的宠儿。特洛伊战争中他的地位应该仅次于赫克多尔和阿基里斯了,甚至在阿伽门农之上。因为著名的木马计谋就出自于他。这本书是伊利亚特的下一部,讲的是特洛伊城灭之后奥德修斯返乡之路。

一路上克服了神一样的对手和猪一样的队友带来的重重关卡,对各种女神、女妖的诱惑不屑一顾,即便得罪了海神波塞冬最终还是在宙斯的默许以及雅典娜的保护下回到了家乡。

联合他儿子和忠仆对上门骚扰他老婆的求婚者和吃里扒外的恶奴进行了血洗,是个有仇必报的人。比较有意思的是,这本书中对三个女人进行了对比:一是奥德修斯老婆,坚贞不屈,苦守豪宅20年终于盼到老公归来;二是阿伽门农老婆,联合情夫把凯旋的丈夫杀害;三是美女海伦,特洛伊城破之后,居然又堂而皇之地回到前夫身边做回了贤妻,“女人中的女神”还真就是任性啊!虽然经常看到有人把奥德修斯称为英雄,但在我看来他还够不上英雄的标准,赫克多尔那样的才叫英雄。奥德修斯有勇有谋,心机深沉,目标明确,有仇必报,在我看来他是个能人,但不是个英雄。

荷马史诗奥德赛读后感(热门21篇)篇六

《荷马史诗》讲的是希腊和特洛伊打了十年的仗,最后希腊的奥德修斯想出了木马计,终于把伊利昂(特洛伊)攻下了。那为啥希腊和特洛伊要打十年的仗呢,因为特洛伊的小王子帕里斯把希腊的王后海伦抢走了。特洛伊战争是人跟人打,人跟神打,神跟神打,真热闹啊!

我喜欢奥德修斯,因为他聪明机智,英俊潇洒,特别英勇,而且他射箭技术特别高,一支箭能射穿十二把斧头。

下面我再讲讲阿克琉斯,他的盾牌特别坚固,打起仗来特别厉害,最后阿克琉斯被帕里斯的箭射中了脚踝,然后就一命呜呼了。阿克琉斯的妈妈是河神,阿克琉斯刚一出生,她就抓住他的脚踝,放在神水里浸泡,这样身体就刀枪不入,但是,脚踝这个地方,河神忘了在河水里浸泡,结果就成了他的弱点。

下面我再说说赫克托耳,我最喜欢他了。他英勇无比,但是,他把阿克琉斯的朋友杀死了,还抢下了他的盔甲。阿克琉斯非常恼恨,发誓要报仇。盔甲有一道裂缝,其他人都不知道,只有阿克琉斯一个人知道,他就拔出利剑,“唰”的一声刺中了赫克托耳盔甲的裂缝,结果,鲜红的血流了出来,就这样,阿克琉斯把赫克托耳杀害了。但是,我还是佩服赫克托耳,因为他是特洛伊的第一勇士。

《荷马史诗》分为两个部分《伊里亚特》和《奥德赛》,考虑到叙事的繁杂,没有引导他从宏观叙事开始,而是选择了他喜欢的几个人物入手,描述一二。

其实,《荷马史诗》也是我小时候特别喜欢的一本书,现在再阅,算是我们母子共乐了吧,喜欢的朋友不妨一读。

荷马史诗奥德赛读后感(热门21篇)篇七

《荷马史诗》(之《伊里亚特》)讲的是希腊和特洛伊打了十年的仗,最后希腊的奥德修斯想出了木马计,终于把伊利昂(特洛伊)攻下了。那为啥希腊和特洛伊要打十年的仗呢,因为特洛伊的小王子帕里斯把希腊的王后海伦抢走了。特洛伊战争是人跟人打,人跟神打,神跟神打,真热闹啊!

我喜欢奥德修斯,因为他聪明机智,英俊潇洒,特别英勇,而且他射箭技术特别高,一支箭能射穿十二把斧头。

下面我再讲讲阿克琉斯,他的盾牌特别坚固,打起仗来特别厉害,最后阿克琉斯被帕里斯的箭射中了脚踝,然后就一命呜呼了。阿克琉斯的妈妈是河神,阿克琉斯刚一出生,她就抓住他的脚踝,放在神水里浸泡,这样身体就刀枪不入,但是,脚踝这个地方,河神忘了在河水里浸泡,结果就成了他的弱点。

下面我再说说赫克托耳,我最喜欢他了。他英勇无比,但是,他把阿克琉斯的朋友杀死了,还抢下了他的盔甲。阿克琉斯非常恼恨,发誓要报仇。盔甲有一道裂缝,其他人都不知道,只有阿克琉斯一个人知道,他就拔出利剑,“唰”的一声刺中了赫克托耳盔甲的裂缝,结果,鲜红的血流了出来,就这样,阿克琉斯把赫克托耳杀害了。但是,我还是佩服赫克托耳,因为他是特洛伊的第一勇士。

《荷马史诗》分为两个部分《伊里亚特》和《奥德赛》,考虑到叙事的繁杂,没有引导他从宏观叙事开始,而是选择了他喜欢的几个人物入手,描述一二。

其实,《荷马史诗》也是我小时候特别喜欢的一本书,现在再阅,算是我们母子共乐了吧,喜欢的朋友不妨一读。

范文认真读完一本名著后,你心中有什么感想呢?是时候静下心来好好写写读后感了。你想好怎么写读后感了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荷马史诗奥德赛》读后......

荷马史诗奥德赛读后感(热门21篇)篇八

《荷马史诗》语言优美,想象丰富。我们先看看文友们的阅读感受吧,下面是本站小编精心为你整理《荷马史诗》读后感,希望你喜欢。

《荷马史诗》是具有丰富意义的光辉巨著,它既是完美的文学作品,又是研究古代氏族社会的重要历史文献。

它正式成书于公元前6世纪。包括两部史诗,一部为《伊利亚特》(又译《伊利昂纪》),另一部是《奥德修纪》(又译《奥德赛》)。史诗的内容来源于公元前12世纪末希腊岛南部地区的阿开亚人和小亚西亚北部的特洛伊人之间发生的一场20xx年的战争。战争结束后,民间便有了许多传说,传说以短歌的形式歌颂战争中涌现出来的英雄事迹,并与古希腊神话交织在一起,由民间歌人口头传诵,代代相传,每逢盛宴或节日,就在氏族官邸中咏唱。大约在公元前9世纪至8世纪,盲诗人荷马(约前9―8世纪)以短歌为基础,将之加工成演唱本,于公元前6世纪正式形成文字。公元前3世纪至2世纪,亚历山大城的学者对它进行完整的编辑和审定,这便是我们今天看到的《荷马史诗》。《荷马史诗》是欧洲文学最早的和最重要的作品,它为后世人提供了丰富的素材和灵感,促成了无数巨著的诞生。

恩格斯说:“荷马的史诗以及全部神话――这就是希腊人由野蛮时代进入文明时代的主要遗产。”因此,《荷马史诗》这一部过渡时期的作品,包含的野蛮的东西如杀戮、残暴、无休止的战争、视女人为私有财产等都要从特殊的历史时代背景去认识,否则就会感到不可理解。

整篇刻画英雄人物的果断、勇敢、坚强,展现英雄人物的智慧是《荷马史诗》的主旨。《伊利亚特》一开篇诗人就说出“阿呵琉斯的愤怒是我的主题”,史诗以此为主线组织安排材料,着重歌颂了氏族英雄的高贵品质。全诗三分之二以上的篇幅是描写阿可琉斯拒绝参战的情形,这样就为表现其他英雄的形象留传了足够的空间。无论是希腊军中的狄俄墨得斯、埃涅阿斯,还是特洛伊军中的赫克托耳,他们的英勇善战都是在这一部分得以表现的,这种写法也为最后突出阿可琉斯的无比威力奠定了基础。一旦阿可琉斯参战,战局立即扭转,杀死赫克托耳,那他就很自然的表现出最高的英勇。

《奥得修斯》突出了希腊印象奥得修斯的智慧,并通过他讲述的惊心动魄的漂流经历,展现了古希腊人同自然的斗争,其中包含了许多远古时候的神话。《奥的修斯》前半部分写海上遭遇,富有浪漫色彩;后半部分写家庭生活,富有现实色彩。如误入巨人岛,用智慧杀死独眼巨人――海神波塞冬的儿子,将他的大勇大智表现得淋漓尽致。而当他回宫后并不是毫无防备的扑入妻儿的怀抱,而是仔细拟订了向求婚的贵族子弟们复仇的计划。

史诗展现的是一个英雄的时代,是一个让我们感到既陌生又羡慕的时代。对英雄的重视在这个时代达到了顶峰。英雄的交锋包含着最独到的理解、最大的温柔和最极端的残酷。如得胜的阿可琉斯将赫克托耳的尸体拖在车后,绕城示威。但在9天后特洛伊的老王前来哀求归还尸体时,他被这位老人的哀伤打动了,将他儿子的尸体还给了他。特洛伊人悲痛而隆重的埋葬了自己的英雄。同时这个时代也让现代人困惑不解:人像牲口一样被屠杀和买卖,女人被当作财产一样转让,神与神之间彼此猜忌和互相斗争。

史诗的结构异常精美。两部史诗的时间跨度都长达20xx年,但前者只描写了4天的战斗、21天的埋葬仪式和26天的空闲时间共计51天;后者也只集中描写了41天的活动。与主题有关的事件构成核心故事,其它的社会活动、贸易往来、宗教活动和生产作为穿插。

史诗以自然的质朴的口语写成,运用了大量“荷马式的比喻”,这些比喻新鲜、奇特,极富表现力。

诗歌是对灵魂的升华,历史是对时间的印刻,是现实的写照。诗和史学在现代完全是两种不同的学问,然而在古希腊,诗和史学是融合在一起的。距今20xx多年前,盲诗人荷马写下了两部史诗伊利亚特和奥德赛后人把这两部史诗合称为荷马史诗,它是古希腊诗歌与史学完美结合的代表。

荷马对神的描写非常精彩,如在写智慧女神雅典娜是就说道:"灰眼睛的女神雅典娜''对于月亮女神,荷马史诗是这样描写的;"手拿神弓神矢,长着一对明眸"。

荷马史诗还是一部对英雄之美的变奏曲,它描写了许多光辉的形象,如阿喀琉斯,奥德修斯等。在他们身上,英雄主义这个词闪烁着神圣的光芒。

神可以有人性,人亦可有神性,荷马史诗与平凡的古希腊民间都有一个特点,注重神性和人性完美结合,他树立了人的尊严,又不失神的威严。在那些天神和英雄的身上,我们看到了人文和理性的精神关怀,看到了高尚与平庸的直观对比。普罗塔哥拉说过:"人是一切事的尺度,是存在者之存在,不存在者之不存在的尺度"。

悲剧将那有价值的事物毁灭给人看。可以说,当悲剧达到悲壮的程度,它就变成了一种精神的诞生,超出了悲剧的本来定义。赫克托尔和阿喀琉斯的战斗便是如此,就在阿喀琉斯把赫克托尔推下山崖之时,赫克托尔的儿子已经把箭射向阿喀琉斯的脚踝。阿喀琉斯终究中箭身亡,悲剧却并未结束,它的余音响彻地中海,响彻了三千年,带给我们的是一种永恒的启蒙:人类社会是少不了英雄的,他们往往奏出时代的最强音。

最后一个话题是战争,惟有死者方可看到战争结束。特洛伊战争是希腊黑暗时代的一次战争,《荷马史诗》说到底是围绕特洛伊战争而发生的。透过荷马史诗,我们可以看到哪一段血雨腥风的时代,牺牲者不计其数,结果是战争以希腊一方胜利了。如此看来,诗歌可以记录战争,更可以带给人们对和平的思考。战争带给人类的创伤是使文明倒退。特洛伊战争只是古代世界的一场战争,《荷马史诗》却不仅仅只为了让我们看到鲜血与那些冷兵器。

荷马史诗辐射面很广,它表现了希腊这个海洋文明既浪漫又开化的一面。它集古巴比伦,古埃及,希伯来文学于又建立在海洋文明特有的文化基础上是一部光披四表的史诗。战争,英雄,爱情等,就像爱琴海边一首隽永的歌,我们可以根据它找到精神的乌托邦,找到遥远的理想国。

伊利亚特述说希腊联军统帅阿伽门农和大将阿基里斯之间的冲突,以此为焦点,详细叙述了在特洛伊战争中十年发生的故事。

阿伽门农抢走阿基里斯的女奴,于是阿基里斯当众立誓不再参加作战,希腊联军因此节节败退,阿伽门农只好遣人请求阿基里斯参战,但是阿基里斯不为所动;阿基里斯好友帕特罗克洛斯被赫克托尔所杀,阿基里斯为了替好友报仇,改变初衷重返战场,他战无不胜,亲手杀死赫克托尔,因此特洛伊国王普里阿摩斯只身与阿基里斯交涉,希望能用重金赎回赫克托尔的死体。

奥德赛描写伊塔卡岛国王奥德修斯攻克特洛伊后返回家乡,却在途中漂泊了十年的故事。

两部史诗都主要描述英雄的故事,但是风格上仍有所差异。伊利亚特描写特洛伊战争中的两军的激烈厮杀,奥德赛描写英雄作为普通人的感情。荷马史诗深动刻画众多英雄形象,阿伽门农傲慢无礼,阿基里斯恃才自傲,赫克托尔爱国护民,奥德修斯聪颖睿智,潘尼乐普贞洁不二等等。

虽然伊利亚特与奥德赛各有千秋,但是它们无论在内容还是风格上,都没有互相孤立,而是互相衬托。伊利亚特的焦点是阿基里斯的故事经历,但是它的结局直到奥德赛中才有交代。奥德赛的主角是奥德修斯,可是他的英雄形象在伊利亚特中已经有了鲜明的形象,并且暗中埋下了伏笔。此外,奥德赛中交代许多在伊利亚特中已经出现的重要人物的结局,因此奥德赛就是全部荷马史诗的共同结局。

两部史诗除了本身具有史料价值外,描绘从氏族部落时期到奴隶制萌芽之时古希腊社会的生活场景。在史诗的描述里,众神的干涉尽管产生了重大的作用,显示了命运的威力,但是人的勇猛坚强、忠厚诚实,以及崇尚自由和光明的美好品德,也会影响自己的命运。

荷马史诗奥德赛读后感(热门21篇)篇九

《荷马史诗》(之《伊里亚特》)讲的是希腊和特洛伊打了十年的仗,最终希腊的奥德修斯想出了木马计,最终把伊利昂(特洛伊)攻下了。那为啥希腊和特洛伊要打十年的仗呢,因为特洛伊的小王子帕里斯把希腊的王后海伦抢走了。特洛伊战争是人跟人打,人跟神打,神跟神打,真热闹啊!

我喜欢奥德修斯,因为他聪明机智,英俊潇洒,异常英勇,并且他射箭技术异常高,一支箭能射穿十二把斧头。

下头我再讲讲阿克琉斯,他的盾牌异常坚固,打起仗来异常厉害,最终阿克琉斯被帕里斯的箭射中了脚踝,然后就一命呜呼了。阿克琉斯的妈妈是河神,阿克琉斯刚一出生,她就抓住他的脚踝,放在神水里浸泡,这样身体就刀枪不入,可是,脚踝这个地方,河神忘了在河水里浸泡,结果就成了他的弱点。(妈妈,你咋不把我也在神水里泡一泡啊,这样我就超级厉害了,就能够刀枪不入了啊!)。

下头我再说说赫克托耳,我最喜欢他了。他英勇无比,可是,他把阿克琉斯的'朋友杀死了,还抢下了他的盔甲。阿克琉斯十分恼恨,发誓要报仇。盔甲有一道裂缝,其他人都不明白,仅有阿克琉斯一个人明白,他就拔出利剑,“唰”的一声刺中了赫克托耳盔甲的裂缝,结果,鲜红的血流了出来,就这样,阿克琉斯把赫克托耳杀害了。可是,我还是佩服赫克托耳,因为他是特洛伊的第一勇士。

荷马史诗奥德赛读后感(热门21篇)篇十

《荷马史诗》的作者是公元前的伟大诗人荷马。该书是其代表作,也是使荷马至今广为流传的原因。

荷马史诗-伊利亚特中讲述了阿珈门农,阿开奥斯人的国王,阿特柔斯之子,在十年前,在盛大宴会上,因为大蛇吞食九只雏鸟与一只成鸟而得到了宙斯的神谕:他们将乘上巨大的船只所组成的舰队,集结众多优秀而同天神般的领袖,号召其最为英勇的`勇士,将这些英雄豪杰聚集起来,背井离乡,踏上十年征程,以征服最为宏伟庞大的特洛亚城(伊利亚特)。最后,满载战利品与荣耀而归,同时,也是为他的兄弟,伊里斯报仇,重夺荣耀的故事。

荷马史诗奥德赛读后感(热门21篇)篇十一

《荷马史诗》(之《伊里亚特》)讲的是希腊和特洛伊打了十年的仗,最后希腊的奥德修斯想出了木马计,终于把伊利昂(特洛伊)攻下了。那为啥希腊和特洛伊要打十年的'仗呢,因为特洛伊的小王子帕里斯把希腊的王后海伦抢走了。特洛伊战争是人跟人打,人跟神打,神跟神打,真热闹啊!

我喜欢奥德修斯,因为他聪明机智,英俊潇洒,特别英勇,而且他射箭技术特别高,一支箭能射穿十二把斧头。

下面我再讲讲阿克琉斯,他的盾牌特别坚固,打起仗来特别厉害,最后阿克琉斯被帕里斯的箭射中了脚踝,然后就一命呜呼了。阿克琉斯的妈妈是河神,阿克琉斯刚一出生,她就抓住他的脚踝,放在神水里浸泡,这样身体就刀枪不入,但是,脚踝这个地方,河神忘了在河水里浸泡,结果就成了他的弱点。(妈妈,你咋不把我也在神水里泡一泡啊,这样我就超级厉害了,就可以刀枪不入了啊!)。

下面我再说说赫克托耳,我最喜欢他了。他英勇无比,但是,他把阿克琉斯的朋友杀死了,还抢下了他的盔甲。阿克琉斯非常恼恨,发誓要报仇。盔甲有一道裂缝,其他人都不知道,只有阿克琉斯一个人知道,他就拔出利剑,“唰”的一声刺中了赫克托耳盔甲的裂缝,结果,鲜红的血流了出来,就这样,阿克琉斯把赫克托耳杀害了。但是,我还是佩服赫克托耳,因为他是特洛伊的第一勇士。

荷马史诗奥德赛读后感(热门21篇)篇十二

《荷马史诗》是相传由古希腊盲诗人荷马创作的两部长篇史诗《伊利亚特》和《奥德赛》的统称,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提供的关于荷马史诗读后感:

荷马史诗(之伊里亚特)讲的是希腊和特洛伊打了十年的仗,最后希腊的奥德修斯想出了木马计,终于把伊利昂(特洛伊)攻下了。

那为啥希腊和特洛伊要打十年的仗呢,因为特洛伊的小王子帕里斯把希腊的王后海伦抢走了。

特洛伊战争是人跟人打,人跟神打,神跟神打,真热闹啊!

我喜欢奥德修斯,因为他聪明机智,英俊潇洒,特别英勇,而且他射箭技术特别高,一支箭能射穿十二把斧头。

下面我再讲讲阿克琉斯,他的盾牌特别坚固,打起仗来特别厉害,最后阿克琉斯被帕里斯的箭射中了脚踝,然后就一命呜呼了。

阿克琉斯的妈妈是河神,阿克琉斯刚一出生,她就抓住他的脚踝,放在神水里浸泡,这样身体就刀枪不入,但是,脚踝这个地方,河神忘了在河水里浸泡,结果就成了他的弱点。

(妈妈,你咋不把我也在神水里泡一泡啊,这样我就超级厉害了,就可以刀枪不入了啊!)

下面我再说说赫克托耳,我最喜欢他了。

他英勇无比,但是,他把阿克琉斯的朋友杀死了,还抢下了他的盔甲。

阿克琉斯非常恼恨,发誓要报仇。

盔甲有一道裂缝,其他人都不知道,只有阿克琉斯一个人知道,他就拔出利剑,?唰?的一声刺中了赫克托耳盔甲的裂缝,结果,鲜红的血流了出来,就这样,阿克琉斯把赫克托耳杀害了。

但是,我还是佩服赫克托耳,因为他是特洛伊的第一勇士。

荷马史诗分为两个部分伊里亚特和奥德赛,考虑到叙事的繁杂,没有引导他从宏观叙事开始,而是选择了他喜欢的几个人物入手,描述一二。

其实,荷马史诗也是我小时候特别喜欢的一本书,现在再阅,算是我们母子共乐了吧,喜欢的朋友不妨一读。

荷马史诗是对人性的描写,写得很华美,也很真实。

可以看作是用浪漫主义的手法,来作深刻的写实。

史诗第一部伊利亚特,从写神的.争斗开始,写的是神的欲望和贪婪。

()西方的神,本就是人化的神,与东方高高在上不食人间烟火的神截然不同。

之后,史诗从神正式写到人的欲望和贪婪。

人对情欲、对权力、对荣誉的贪婪。

然而,男人和女人的欲望和贪婪却有不同,也许男人的欲望要纯粹得多??可以为了女人,放弃王位;为了权力放弃女人;也可以为了荣誉放弃一切。

而女人们似乎是情欲的贪婪者,但事实上,她们什么都不想放弃。

她们不会和流亡的王子浪迹天涯,即使他风姿依旧;更不会与战败的国王床第之欢,即使他腰缠万贯。

从这个角度上讲,女人比起男人来,似乎更加贪婪。

阿喀琉斯、赫克托耳、阿伽门农,男人们的英雄,因为女人而死;女人们也死了,被更不肖的男人杀死。

在我看来,他们都是自杀的,死在自己的欲望和贪婪之中。

史诗第二部奥德赛,也描写了人类相同的贪婪。

但这部后期作品,谢天谢地,也展现了人类美好的品质??女人对爱情的忠贞,男人对家庭的依恋和责任。

俄底修斯是特洛伊之战的智者。

也许,只有真正的智者才能知道,只有美好的品质才能帮助自己找到幸福之源,欲望和贪婪只会毁掉自己。

正如赫克托尔所说:?幸福的日子其实很简单,辛勤的劳动;爱自己的妻子,爱自己的丈夫;同情弱者。

荷马史诗,一本蕴含哲理的书。

荷马史诗奥德赛读后感(热门21篇)篇十三

史诗的主题思想是歌颂氏族社会的英雄,因而只要代表氏族梦想的英雄,不管属于战争的哪一方,都在歌颂之列。《伊利亚特》的基调是把战争看成正当、合理、伟大的事业,但同时又描述了战争的残酷、给人民带来的灾难、人民的厌战反战情绪,并经过英雄们的凄惨结局,隐约地表达了对战争的谴责。《奥德赛》是歌颂英雄们在与大自然和社会作斗争中,表现出的勇敢机智和坚强乐观的精神。荷马史诗,是古代希腊从氏族社会过渡到奴隶制时期的一部社会史、风俗史,具有历史、地理、考古学和民俗学方面的很高价值。这部史诗也表现了人文主义的思想,肯定了人的尊严、价值和力量。这是人类童年时代的艺术创作,在思想上、艺术上不免带有局限性。荷马,生于公元前八世纪后半期的爱奥尼亚,是古希腊最著名和最伟大的诗人。他是《荷马史诗》(分《伊利亚特》和《奥德赛》两部分)的作者。

英雄史诗用神奇的笔调描述英雄的形象、突出英雄在历史发展过程中的主导地位,其目的并不是贬低大众,而恰恰是为了抬高作为那些英雄的子孙们的希腊人,是为了抬高那些创作和传播英雄业绩的人们本身。因为一个有着英雄祖先的民族是值得自豪的。英雄史诗之所以能够长期而广泛地流传,并不仅仅在于它能娱人耳目,更重要的是它能启发人们的心智、鼓舞人们的斗志、引导人们缅怀祖先的英雄业绩、继承和发扬祖先的荣光、象英雄的祖先那样去进行生存斗争。正是由于这个缘故,当时希腊的各个城邦都竞相把《荷马史诗》中的英雄人物尊为自己的祖先,甚至连荷马本人也成了各城邦争夺和崇拜的对象。

历史意识。

在《荷马史诗》中,已经出现了古希腊人关于“历史”的最初概念,并且在一些篇章中还出现了表示“历史”概念的词语。尽管这个词语在史诗中使用时的含义并不确定,可是它至少已经包括了这样的意思,即:经过对目击者供给的证词进行调查、从而获得事实真相。之后希腊语中的“历史”一词,就是直接从这个含义上演变而来。

自由主义。

《荷马史诗》是早期英雄时代的大幅全景,也是艺术上的绝妙之作,它以整个希腊及四周的汪洋大海为主要情节的背景,展现了自由主义的自由情景,并为日后希腊人的道德观念(进而为整个西方社会的道德观念),立下了典范。继此而来的,首先是一种追求成就,自己实现的人文伦理观,其次是一种人神同性的自由神学,剥除了精神世界中的神秘恐惧。《荷马史诗》于是成了“希腊的圣经”。

以人为本。

在史诗中,我们还可看到以人为本思想的反映,赞美人的智慧,嘲笑神的邪恶,赞美、歌颂人间,蔑视上天,这种以人为本的思想又常常是同歌颂民族贵族英雄主义相结合的。恩格斯以往指出,全部《伊利亚特》是以阿客琉斯和阿伽门农争夺一个女奴的纠纷为中心的。掠夺光荣,敢于掠夺者才是英雄,这种思想倾向显然适合当时奴隶主贵族的胃口。

荷马史诗奥德赛读后感(热门21篇)篇十四

放在中国美人可没那么好的待遇。红颜祸水,烽火戏诸侯,一骑红尘妃子笑等等,岂不弱爆了,还广招骂名,每一个都死的很难看。

民族性格使然吧?真是相去深远。

以美人嫁青壮年,碰到的人,生命大好,懂得美,理解美,宠溺美,眷恋美宽容美,所以无论男人女人之美都能美的肆无忌惮,让人彻头彻尾的甘愿匍匐称臣,多好。

荷马史诗奥德赛读后感(热门21篇)篇十五

《荷马史诗》(之《伊里亚特》)讲的是希腊和特洛伊打了十年的仗,最终希腊的奥德修斯想出了木马计,最终把伊利昂(特洛伊)攻下了。那为啥希腊和特洛伊要打十年的.仗呢,因为特洛伊的小王子帕里斯把希腊的王后海伦抢走了。特洛伊战争是人跟人打,人跟神打,神跟神打,真热闹啊!

我喜欢奥德修斯,因为他聪明机智,英俊潇洒,异常英勇,并且他射箭技术异常高,一支箭能射穿十二把斧头。

下头我再讲讲阿克琉斯,他的盾牌异常坚固,打起仗来异常厉害,最终阿克琉斯被帕里斯的箭射中了脚踝,然后就一命呜呼了。阿克琉斯的妈妈是河神,阿克琉斯刚一出生,她就抓住他的脚踝,放在神水里浸泡,这样身体就刀枪不入,可是,脚踝这个地方,河神忘了在河水里浸泡,结果就成了他的弱点。(妈妈,你咋不把我也在神水里泡一泡啊,这样我就超级厉害了,就能够刀枪不入了啊!)。

下头我再说说赫克托耳,我最喜欢他了。他英勇无比,可是,他把阿克琉斯的朋友杀死了,还抢下了他的盔甲。阿克琉斯十分恼恨,发誓要报仇。盔甲有一道裂缝,其他人都不明白,仅有阿克琉斯一个人明白,他就拔出利剑,“唰”的一声刺中了赫克托耳盔甲的裂缝,结果,鲜红的血流了出来,就这样,阿克琉斯把赫克托耳杀害了。可是,我还是佩服赫克托耳,因为他是特洛伊的第一勇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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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马史诗奥德赛读后感(热门21篇)篇十六

欧洲文学起源于古希腊时代,而荷马史诗则是这一源头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甘泉,它启迪着后世诗人丰富的灵感,促成了无数杰作的诞生。

荷马史诗包括《伊利亚特》(又译《伊利昂记》)和《奥德修记》(又译《奥德赛》),相传为公元前9世纪左右由一个盲诗人荷马所作,但诗人的生平已不可考。

荷马史诗的内容来源于公元前20世纪特洛亚战争后流传在民间的神话传说和英雄故事。在公元前9世纪至前8世纪由荷马整理加工成演唱本史诗形式,在公元前6世纪被正式写成文学。到了公元前3世纪至前2世纪,经亚历山大城学者编订后便成了今天我们所见到的样子。

荷马史诗的内容非常丰富,它广泛地反映了古希腊时代的经济、政治、军事、文化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当时人们的生活,斗争和思想感情,堪称人类社会童年的“百科全书”。它在西方古典文学中一直占据最高的地位,从公元前8世纪开始,就被公认为文学作品的楷模。2000多年来,西方人一直认为它是古代最伟大的史诗。马克思也给予了极高的评价,说它具有“永久的魅力”,是一种“规范和高不可及的范本”。

荷马史诗的成就是巨大的。掩卷之余,我们的眼前就会浮现出一个个个性鲜明,栩栩如生,呼之欲出的人物形象:骄横傲慢的阿伽门农,轻薄无能的帕里斯,水性杨花的海伦,钟情痴心的卡吕普索。当然,最让读者难以忘却的还是三位英雄人物,阿喀琉斯血气方刚,单纯执著,是力量的化身;赫克托耳是一个具有浓厚悲剧色彩的英雄人物,为保卫家园,战死沙场;俄底修斯则是个大智大勇,百折不挠的英雄。在描写这些人物时,作者运用了丰富的艺术表现手法。如写俄底修斯假扮成乞丐回家,众人都认不出他,只有一只老狗摇尾欢迎他,这种侧面烘托手法的.运用,令人拍案叫绝。史诗结构精美,剪裁巧妙,布局完整。两部史诗的时间跨度都长达10年,但诗人只截取了几十天发生的事,而又重点写了某几天,都是一个情节,一个主要人物,一个中心。这种以点带面的结构,使得史诗繁而不乱。史诗的情节起伏跌宕,引人入胜,充满了浓厚的浪漫主义色彩。把我们带入到一个神奇、悠远的古希腊时代。朴实、流畅的语言,有如一股清新的海风,让我们感受到人类原始时代质朴自然的语言风格。特别是那些新鲜、奇特而又不失贴切生动的比喻的运用,更增强了诗歌的表现力。总之,荷马史诗以绚丽多彩的生动画面,气势雄伟的高昂基调,单纯质朴的艺术风格,在欧洲文学史上竖起了第一座光辉灿烂的纪念碑。

荷马史诗对后世的影响也是深远的,两部史诗包括了绝大部分的希腊神话。这些神话成为后世文学家们创作的题材。“悲剧之父”埃斯库罗斯说自己的作品是“荷马盛宴的残渣”。维吉尔、但丁、弥尔顿、莎士比亚、歌德这些享誉世界的文学家们都从史诗中汲取了丰富的营养。到了20世纪,人们痛感现代文明的堕落,他们把目光转向了悠远纯真的神话时代,詹姆斯·乔伊斯的代表作《尤利西斯》就直接借用了《奥德修记》的故事。而今,“特洛亚的木马”,“不和的金苹果”,“阿喀琉斯的脚后跟”,“阿波罗计划”这些史诗中的人名,地名和典故早已成为妇孺皆知的常用语。

荷马史诗是古希腊文学艺术中的瑰宝,在艺术上达到了几乎难以企及的高峰。同时,史诗具备某种超越个别文化,超越个别时代地域的普遍意义,使任何读者都更容易产生共鸣,发生兴趣,它的永恒的艺术魅力永远让人迷醉。

荷马史诗奥德赛读后感(热门21篇)篇十七

荷马史诗是对人性的描写,写得很华美,也很真实。可以看作是用浪漫主义的手法,来作深刻的`写实。

史诗第一部《伊利亚特》,从写神的争斗开始,写的是神的欲望和贪婪。西方的神,本就是人化的神,与东方高高在上不食人间烟火的神截然不同。之后,史诗从神正式写到人的欲望和贪婪。人对情欲、对权力、对荣誉的贪婪。然而,男人和女人的欲望和贪婪却有不同,也许男人的欲望要纯粹得多——可以为了女人,放弃王位;为了权力放弃女人;也可以为了荣誉放弃一切。而女人们似乎是情欲的贪婪者,但事实上,她们什么都不想放弃。她们不会和流亡的王子浪迹天涯,即使他风姿依旧;更不会与战败的国王床第之欢,即使他腰缠万贯。(.)。

从这个角度上讲,女人比起男人来,似乎更加贪婪。阿喀琉斯、赫克托耳、阿伽门农,男人们的英雄,因为女人而死;女人们也死了,被更不肖的男人杀死。在我看来,他们都是自杀的,死在自己的欲望和贪婪之中。

任。俄底修斯是特洛伊之战的智者。也许,只有真正的智者才能知道,只有美好的品质才能帮助自己找到幸福之源,欲望和贪婪只会毁掉自己。正如赫克托尔所说:“幸福的日子其实很简单,辛勤的劳动;爱自己的妻子,爱自己的丈夫;同情弱者。”

荷马史诗奥德赛读后感(热门21篇)篇十八

《荷马史诗》是具有丰富意义的光辉巨著,它既是完美的文学作品,又是研究古代氏族社会的重要历史文献。

它正式成书于公元前6世纪。包括两部史诗,一部为《伊利亚特》(又译《伊利昂纪》),另一部是《奥德修纪》(又译《奥德赛》)。史诗的内容来源于公元前12世纪末希腊岛南部地区的阿开亚人和小亚西亚北部的特洛伊人之间发生的一场10年的战争。战争结束后,民间便有了许多传说,传说以短歌的形式歌颂战争中涌现出来的英雄事迹,并与古希腊神话交织在一起,由民间歌人口头传诵,代代相传,每逢盛宴或节日,就在氏族官邸中咏唱。大约在公元前9世纪至8世纪,盲诗人荷马(约前9―8世纪)以短歌为基础,将之加工成演唱本,于公元前6世纪正式形成文字。公元前3世纪至2世纪,亚历山大城的学者对它进行完整的编辑和审定,这便是我们今天看到的《荷马史诗》。《荷马史诗》是欧洲文学最早的和最重要的作品,它为后世人提供了丰富的素材和灵感,促成了无数巨著的诞生。

恩格斯说:“荷马的史诗以及全部神话――这就是希腊人由野蛮时代进入文明时代的主要遗产。”因此,《荷马史诗》这一部过渡时期的作品,包含的野蛮的东西如杀戮、残暴、无休止的战争、视女人为私有财产等都要从特殊的历史时代背景去认识,否则就会感到不可理解。

整篇刻画英雄人物的果断、勇敢、坚强,展现英雄人物的智慧是《荷马史诗》的主旨。《伊利亚特》一开篇诗人就说出“阿呵琉斯的愤怒是我的主题”,史诗以此为主线组织安排材料,着重歌颂了氏族英雄的高贵品质。全诗三分之二以上的篇幅是描写阿可琉斯拒绝参战的情形,这样就为表现其他英雄的形象留传了足够的空间。无论是希腊军中的狄俄墨得斯、埃涅阿斯,还是特洛伊军中的赫克托耳,他们的英勇善战都是在这一部分得以表现的,这种写法也为最后突出阿可琉斯的无比威力奠定了基础。一旦阿可琉斯参战,战局立即扭转,杀死赫克托耳,那他就很自然的表现出最高的英勇。

《奥得修斯》突出了希腊印象奥得修斯的智慧,并通过他讲述的惊心动魄的漂流经历,展现了古希腊人同自然的斗争,其中包含了许多远古时候的神话。《奥的修斯》前半部分写海上遭遇,富有浪漫色彩;后半部分写家庭生活,富有现实色彩。如误入巨人岛,用智慧杀死独眼巨人――海神波塞冬的儿子,将他的大勇大智表现得淋漓尽致。而当他回宫后并不是毫无防备的扑入妻儿的怀抱,而是仔细拟订了向求婚的贵族子弟们复仇的计划。

史诗展现的是一个英雄的时代,是一个让我们感到既陌生又羡慕的时代。对英雄的重视在这个时代达到了顶峰。英雄的交锋包含着最独到的理解、最大的温柔和最极端的残酷。如得胜的阿可琉斯将赫克托耳的尸体拖在车后。但在9天后特洛伊的老王前来哀求归还尸体时,他被这位老人的哀伤打动了,将他儿子的尸体还给了他。特洛伊人悲痛而隆重的埋葬了自己的英雄。同时这个时代也让现代人困惑不解:人像牲口一样被屠杀和买卖,女人被当作财产一样转让,神与神之间彼此猜忌和互相斗争。

史诗的结构异常精美。两部史诗的时间跨度都长达10年,但前者只描写了4天的战斗、21天的埋葬仪式和26天的空闲时间共计51天;后者也只集中描写了41天的活动。与主题有关的事件构成核心故事,其它的社会活动、贸易往来、宗教活动和生产作为穿插。

史诗以自然的质朴的口语写成,运用了大量“荷马式的比喻”,这些比喻新鲜、奇特,极富表现力。世俗刻画人物简洁明了,寥寥几笔便勾画出栩栩如生的人物。并运用了侧面烘托的手法。

荷马史诗奥德赛读后感(热门21篇)篇十九

《荷马史诗》的作者是公元前的伟大诗人荷马。该书是其代表作,也是使荷马至今广为流传的原因。

荷马史诗-伊利亚特中讲述了阿珈门农,阿开奥斯人的国王,阿特柔斯之子,在十年前,在盛大宴会上,因为大蛇吞食九只雏鸟与一只成鸟而得到了宙斯的神谕:他们将乘上巨大的船只所组成的舰队,集结众多优秀而同天神般的领袖,号召其最为英勇的勇士,将这些英雄豪杰聚集起来,背井离乡,踏上十年征程,以征服最为宏伟庞大的`特洛亚城(伊利亚特)。最后,满载战利品与荣耀而归,同时,也是为他的兄弟,伊里斯报仇,重夺荣耀的故事。

荷马史诗奥德赛读后感(热门21篇)篇二十

特洛伊战争总体上弥漫着一副悲壮的色彩,甚至是能够说是凄美的,为权利抛弃亲情而死的人是可悲的,他同时也为人所不耻;为荣誉而战的人是可怜的,可是你找不到适宜的角度去同情他;为感情而死的人是可爱的,但不负职责的感情又是可憎的;为国家而死的人是可敬的,正如那句,“有的人死了但他还活着”,他永远活在人们的心里或者是记忆中的某个角落。古希腊神话里的很多人物本身就带走杯具色彩,你无法去说,究竟是他选择了命运还是命运选择了他,是预言决定了命运,还是命运决定了预言。或许是因为大海过于浩瀚你永远都猜不透、看不清,又或许是你被现实所蒙蔽了眼睛,已经无法去看清。无论是何种原因,命运这枚棋子,无论是在谁的手中,都显得有些举棋不定,这是众生常态。

我们似乎都钟爱杯具,因为它总能带给我们内心带来悸动,又或许是我们悲悯的天性使然,总会有一些人经由此走进我们的内心,我们无法排斥。《荷马史诗》是早期英雄时代的大幅全景,也是艺术上的绝妙之作,它以整个希腊及四周的汪洋大海为主要情节的背景,展现了自由主义时代的自由情景,并为日后希腊人的道德观念(进而为整个西方社会的道德观念),立下了典范。继此而来的,首先是一种追求成就,自我实现的人文伦理观,其次是一种人神同性的自由神学,剥除了精神世界中的神秘恐惧。《荷马史诗》早已被尊为了“希腊的圣经”。既然已是圣经,便自然能够更为人所理解。

我不明白是否会有人像我一样总是对那已逝去的古希腊王国有着如此强烈的向往之情,可能我更向往的是那份情结,那些悲壮的,自由的,甘于付出,敢于冒险的一切都令我着迷。一段历史若只是有欲望使然或许它永远都无法让人感动,但你若从中窥见了那点点滴滴情感所缀连的小细节,便会深陷其中而不能自拔了。而古希腊最能吸引人的除了它的杯具色彩之外,还有它的礼貌发展,它对英雄有着百分之百的尊重,对文学创作的高度支持。历史的发展需要纪实,但同时也需要想象,每一个时期的人们都需要有神话或者一些信仰来慰藉心灵,古希腊神话做到了前者,《荷马史诗》完成了后者,正是由于二者的碰撞与磨合才让希腊王国对我们有着如此深刻的吸引力。

于空闲时,一个人,一本书,一杯茶,于时光的静谧里,于茶香的温润中,细细阅读这本书,让那些战场上的厮杀,家园里的.温情在你脑海中慢慢驰骋吧,它总会让你有所收获,也许心灵上的感悟,也许是内心深处的触动。不管怎样,用心去阅读一本书时,至少在那一刻,你的心灵是纯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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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马史诗奥德赛读后感(热门21篇)篇二十一

在西方文学史上,希腊史诗《伊利亚特》和《奥德赛》是现存最早的的精品。一般认为,这两部史诗的作者是西方文学史上第一位有作品传世的天才,饮誉全球的希腊诗人荷马。荷马史诗的历史背景是旷世十年,规模雄伟,给交战双方造成重大创伤的特洛伊战争。像许多重大事件一样,这场战争用它的血与火给文学和艺术提供了取之不尽的素材。英雄们的业绩触发了诗人的灵魂给他们插上了想象的翅膀,是他们在历史和现实之间找到一片文学的沃土,在史实和传闻上之上架起五光十色的桥梁,用才华的犁头耕耘在刀枪碰响的田野,指点战争的风云,催发诗的芳草,歌的香花。

的确,它的地位不容抹煞,但透过现象看本质,我却对荷马史诗有点不同的看法。

《荷马史诗》宣扬神的威力无比,对人任意杀戮,神完全控制着凡人的生活,甚至是生命。神与神的矛盾往往通过战争来解决,而这些战争有是以牺牲众多凡人为代价的,什么为所欲为,不受节制。他们的残忍程度令我吃惊。

宙斯的蛮横,对妻子,儿女毫无亲情可言,对妻子赫拉更是怒极而骂,毫无丈夫对妻子应有的关爱,对子女更是铁石心肠,毫无父爱,一幅庄严不可侵犯状。

用现在的观点看,宙斯就是独裁,就是专制。现在的人们已经无法忍受专制压迫的痛苦了。既然我们对希特勒法西斯恨之入骨,那又为什么向往宙斯呢,无非是人们变了态的对权力的向往,对利益的追逐。

史诗还创造了众多的英雄,描写英雄必然描写战争,战争场面为英雄们提供了一展英姿的天地,英雄们把血腥的战争当作展现其英雄品格,实现人生价值的重要途径。以最大规模杀死对方来展示自己超人的武艺,胆魄与智慧,这种疯狂鲁莽的性格却也是是当今作战的大忌,你越是想大规模杀死对方,就越容易中人圈套。这不是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莽夫特点。要放现在,这种人只配去扛木头,抬钢材,或许人家也不要他,现在人家都机械化了呀。

人的生命是最宝贵的,失去了生命就什么都不要提了,而那些所谓“英雄”视人的生命如草芥,实在令人忿恨。我们这些凡人凭什么去崇拜他们呢?人人生而平等,人人都有生存的权利,既然不能实现民主自由,我们凭什么景仰他们。

如果说有人特别聪明,那是因为神给了他智慧,倘若有人干了傻事,那多半是因为神袛走了他的睿智。既然都神了,那还要人干什么?在一个受到神力控制的世界里没有不能解释的事情,就象今天的社会里封建迷信可以解释一切一样。封建社会已不复存在,但封建思想残余犹存,相信就是从荷马那里传下来的吧!

总之,荷马史诗卓越的结构某篇艺术的确值得赞扬,它的开山鼻祖地位不可撼动,但读起来,去总有一种不同的感觉,便写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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